一個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應該具有不同的組織形式:創業初期組成家族式企業、完成原始積累,隨著企業發展、風險性投資籌措資金的需求上升,轉變為合伙制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之后可能變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隨著環境的變化可能要求再變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伙制公司,甚至家族式企業的形式。可見在企業組織形式中,能夠在特定的市場環境、文化環境下更好地整合資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組織形式,配以健全規范的公司產權制度、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就是現代意義上的企業形式。
家族式企業是否就一定是比較落后的企業形式呢?有些經濟學者把家族制企業作為一種落后的產業組織象征,把這種組織形式當作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障礙。但客觀現實卻不是這樣。家族企業是以婚姻和血緣關系為紐帶而形成的經濟組織,企業資本的來源和積累或企業的經營建立在家族的背景之上,它只是根據家族成員占有企業財富的多少、是否擁有臨界控制權而界定的一種企業存在形式,相對于"非家族企業",家族企業在世界各國企業中的規模、貢獻及經營水平毫不遜色,并且家族企業在世界各國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世界500強企業中,有175家為家族企業或家族式企業演化而來的(世界著名跨國公司沃爾瑪、福特、通用、松下、奔馳、寶潔公司等都是家族式或從家族式演化來的公司);澳大利亞25%的上市公司是家族控制公司,德國80%是家族企業,印度75%是家族企業,意大利60%是家族企業,荷蘭80%是家族企業,西班牙71%是家族企業,英國76%是家族企業。家族企業占GDP總數的比例:英國70%,韓國48%;中國臺灣61%;馬來西亞67%;菲律賓和印尼,最大的十個家族體現本國市值的一半;泰國和中國香港,五個最大家族體現了26%的市價總值;美國的家族企業創造了78%的就業機會,創造了全美GDP的50%。
我國的家族企業大部分規模很小,但在我國所有企業中的比重也很大,抽樣調查表明,中小私營企業有近80%是家族式或泛家族式企業,私營企業的總投資超過3萬億人民幣,雇傭的人數將近9000萬。一些家族企業已進入了大企業或中型企業的行列,其中有的還成為上市公司,如東方希望集團、太太藥業等,通過股票上市,其家族資產已上億。
由于我國目前私有產權的法律保護制度、商業機密保護制度、職業經理人市場制度和職業操守制度、合伙企業制度等并未健全,再加上沒有一個成熟的社會信用體系,因此在我國的家族式企業里,所有權與管理權緊密結合、決策權和管理權高度集中在企業主手中,家庭成員在企業中居要位;出于企業安全經營的現實考慮,企業主很難相信沒有血緣關系的人、引進職業經理人面臨信任危機(經營權交給外人需要冒太大的風險)。而且家族企業有很多其他所有制形式企業所無可比擬的競爭優勢,如巨大的凝聚力、企業的領導成員間容易溝通、信息傳遞快、決策快、管理成本低、特有的信任關系和忠誠度、容易保護商業秘密等。
所有這些說明,企業形式無所謂高下,只要在特定的市場環境下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是好形式。家族式企業只是企業的一種產權所有制形式的選擇,不是判斷企業成功與否的標準。
成功的家族式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和市場環境,會采取不同的家族式管理模式或所有權、經營權分離的管理模式。企業何時走出家族制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轉移,更多地是企業在特定的市場環境下的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