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和目的:
適用于本公司在外返回的不良品(包括三包件)。目的加快不良品的分析、處理和質量改進,確保使顧客滿意。
2、職責和權限:
退貨產品的處理由市場部、質保部負責,資財部及各分廠配合實施。
3、工作程序:
3.1市場部負責退貨產品的收回,并將送達公司指定的倉庫辦理進庫手續。同時填寫《退貨產品處理表》,2日內提交質保部。
3.2質保部接到市場部的退貨手續后,應立即通知分廠質檢科,并要求對退貨產品在3日內進行領用驗證。
3.3質保部及分廠質檢科對驗證后的產品應在2~5日內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反饋至市場部。
a. 驗證判定為報廢的,質檢科開具報廢單給倉庫保管員;
b. 驗證判定可以返工、返修的,質檢科通知分廠進行返工、返修,檢驗合格后重新入庫。
3.4若非正常三包件的退貨,質保部要求分廠落實糾正/預防措施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提交質保部。
3.5市場部根據質保部的處理意見辦理處理手續,并將處理結果反饋質保部和資財部,同時負責將退貨產品的處理結果及時告知顧客,確保使顧客滿意。
4、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3QWI13-001 《不合格品管理規定》
3QWI14-001 《糾正/預防措施管理規定》
5、記錄表格:
4QF13-005 《退貨產品處理表》
4QF14-006 《質量信息及糾正/預防措施活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