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嚴肅處理員工惡意跳槽的舉動。包括追究員工的違約責任,即使訴諸法律也在所不辭;告知挖角單位要承擔由此引起的知識產權等訴訟風險,以打消其挖角念頭。這種處理方式立場鮮明地表明企業對此類事件的態度,防微杜漸,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他員工的行為。
第二,調查、分析和反思員工背叛企業的原因。建議張經理接下來是深入地調查、分析:為什么員工技能一提升就要離開?他們離開的真實因素果真是沖著薪酬而走的?然后,再去反思一個問題:為什么企業留不住人?
大量的研究發現,多數員工離職,待遇并不是唯一的問題,或者說并非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張其武應該針在企業的留人策略,包括企業發展前景、領導者的管理風格、良好的激勵機制、個人的發展機會等對員工的吸引力如何,做一個深入的反思。比如,在激勵機制上,創業型企業可以對管理和技術骨干引入股票、期權或分紅等多樣化的措施,建立“金手拷”制度應對骨干員工跳槽。
第三,避免培訓投入精英化。企業培訓的策略應該既重點突出,又要兼顧一定的覆蓋面,對單個人的培訓投資也要遵循循序漸進的策略,不要一次性給少數人做全面的培訓,而其他人的培訓很少。有些員工在享受了企業大投入的全面培訓之后,即使不離開企業,也會借助能力來反制企業。因此,培訓資源過度集中和精英化,不利于有效地控制少數“能干”員工。
歐美企業的職責分工很細,員工個人培訓面也較窄,培訓投入的個體差異相對均衡;而日本企業更多采用職務輪換制,培訓資源更加平均化,員工之間的水平差異不大。這些做法都避免了少數員工獲得過度的培訓資源的情況,員工提升是整體隊伍的提升而不是少數精英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