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令不遵,違規操作,是執行態度不端正的表現。執行態度即對待工作的態度與標準,做工作的意義在于把事情做對,而不是做五成、六成的低工作標準,甚至到最后完全走形,面目全非,應以較高的(大家認同和滿意)標準來要求自己。
要端正執行態度,在工作中必須實踐好“嚴、實、快、新”四字要求。
1、要著眼于“嚴”,積極進取,增強責任意識。責任心和進取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
2、要著眼于“實”,腳踏實地,樹立實干作風。雖然每個人崗位可能平凡,分工各有不同,但只要埋頭苦干、兢兢業業就一定能干出一番事業。
3、要著眼于“快”,只爭朝夕,提高辦事效率。要提高執行力,就必須強化時間觀念和效率意識,弘揚“立即行動、馬上就辦”的工作理念。堅決克服工作懶散、辦事拖拉的惡習。
4、要著眼于“新”,開拓創新,改進工作方法。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創新,才有發展。
在日常工作中,要敢于突破思維定式和傳統經驗的束縛,不斷尋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執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養成勤于學習、善于思考的良好習慣。
四、有效促進與有效控制
執行能力、執行動機、執行態度是執行者的行為能力、意愿和態度,光靠這些特征不足以把事情落實好,還需管理者進行有效促進與有效控制來調整執行者的行為與控制事情的發展不偏離正常軌道,才能更好地把工作落實好。有效控制采取方法如下:
1、事前跟進,發現潛在風險提前給員工預警。
2、事中跟進,在任務進行中發現問題后,尋找解決辦法,使員工的工作重新回到正軌上來。
3、事后跟進,出現問題后,找出原因,提供補救建議和具體措施,避免員工再犯同樣錯誤。
4、授權不授責,大多數管理者的通病是授權又授責,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權責不分,職位越高承擔的責任越小,做的多就錯的多,管理者不做具體的事,永遠不出錯,被授權的人害怕出錯而不停地往下授權,必然沒有好的結果。
5、對身兼管理責任的人進行監督,當管理者管理他人或檢討自身的行為時,有效的監督十分有效,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督,準確的工作定義、選拔、管理和培訓這些工作都不可能輕而易舉地完成。
6、對那些可能是以前所遺留下的含糊不清的或沒有論及的問題,管理者要能給予明確而又清晰有力的說明;然后,他們還要提出對未來的展望,以使將來組織的工作重點能集中到所提出的焦點上來。
那些在被認為是工作懶散的人對于他們愛好的東西,可能表現出巨大的積極性,采用升職或薪酬來激勵員工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方法。在許多情形下這種方法是積極的,是非常有效的。采取方法如下:
1、考核指標合理,為避免考核指標不合理,必須避免人為因素干擾,避免人為因素干擾的最佳手段就是將考核指標全部改為定量或半定量的,去除難以評價對錯的指標,比如去除主管考評、供應商投訴、團隊忠誠度、團隊意識、創新能力、主動性等指標。
2、健全流程制度,修訂各類規章制度與作業流程,明確每個崗位職責與目標,明確操作步驟,杜絕經驗操作或不按規定操作。
3、考核有效,嚴格執行獎勵與處罰措施,不能姑息。對違反公司規定或操作規定的人員要嚴格按制度處理,不能流于形式。對表現優異的員工,由部門申請,可以破格調薪或升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