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課程的學習中,我們經常會碰到“授權”和“分權”兩個名詞;在實際管理活動中,也經常出現“授權”和“分權”兩種管理行為。無論是在理論學習中還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人比較容易把“授權”和“分權”看成是一回事,其實這是不正確的。
授權,英文是delegation,它的含義是“代表”的意思,即由他人來代表自己形式權利。言下之意:作為被授權者,只是代表授權者臨時行駛職權,其本身并不長期具備這樣的職權(工作完畢,即被收回權利)。因此,被授權者不需要對執行結果負主要責任(主要責任仍然由授權者承擔)。
分權,英文是decentralization,它的含義是“權利下放”,顧名思義即是把部分權利分派給他人較長時間獨立行駛(只要不出問題,一般不會被收回),這樣被分權者的權利就增多、增大了。因此,被分權者需要對執行結果負主要責任。
這樣看來,分權比授權更進一層次,即先有授權,如果被授權者能勝任,則才可能出現進一步的分權。
因此,如果領導需要對下屬分權,則從授權到分權,應該遵循如下的操作流程,效果才能得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