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沒有機會自主選擇一名令人滿意或可接受的醫師?進而,患者有沒有機會與之建立一種長期的醫患關系?如何幫助患者擇醫就診?英美醫院和/或醫師協會是這樣做的——
在醫學學位和專業證書原始文件認證的基礎上,醫院或醫師協會可以面向公眾呈現本地區執業醫師信息(英國醫師協會還會公布醫師的紀律處分信息)。醫師負責提供地址和電話號碼等執業信息,如有變化則及時通知醫院或醫師協會,并經核實而及時更改信息發布。對于患者使用或依賴此類醫師信息所產生的醫療損害,醫師協會不承擔責任,然而,醫院則另當別論。
醫師信息通常包括:
1. 姓名
2. 醫學學位
3. 臨床醫療專科
4. 接診時間
5. 臨床特權醫院(若醫院提供信息,則無需此項信息)
6. 診所地址
7. 診所電話號碼和或傳真號碼
8. 畢業院校
9. 實習醫院
10. 進修醫院
11. 性別
12. 照片
我國患者能夠看到上述信息嗎?即使能夠看到,患者會相信醫師的臨床勝任能力嗎?“我需要的外科手術,這名醫師已經做過多少例?”一個國家的醫學教育如何確保患者信托執業醫師?
跟多深層次的問題暫且截止。
請大家大腦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