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聞報道了某些政府部門制定的工作目標,表面上看起來很正常、很合理,我們在管理中也常常這樣定目標。但仔細分析一下這些目標,要么很難執行落實,要么被扭曲走偏,失去了制定目標的本意。讓我們先來看看一個匪夷所思的目標及如何執行的。
河南柘城縣響應政府的殯葬改革,為完成上級政府火化指標,給村干部下達必須完成千分之六的火化任務,即每1000人中必須火化6人。聽起來這個指標下達的很好,層層分解落實,有數據考核。但在實際執行中就出現問題了,如果1000人中實在沒死6人怎么辦?當地領導說:千分之六的目標必須完成,不然無法向上級交待,所以可以把前兩年死亡者起尸后火化。更有甚者,在廣東某地也有類似的火化指標,當地政府為完成任務竟然從外地倒賣尸體……
這個火化指標讓我們感覺下達的很生硬,執行的很可笑更可氣。綜合評價一下這個“千分之六”的目標,它是用數字說話,要比某些“假大空”(如:要努力推進、要切實加強)的指標好的多。目標數字化、可度量,這符合目標制定的SMART原則。但為什么執行起來確有問題呢?我認為原因如下:
1、這個目標是層層攤派,是在完成數學運算,而不是層層分解。分解,是要充分考慮到各種情況,要將目標細化到可執行。不可執行的目標就是廢紙一張。
2、目標由上級制定,而不是與下屬共同制定。制定目標必須與執行層進行溝通,共同研究制定,使目標變為共同目標。這樣的目標下屬才愿配合執行。
3、目標脫離實際,只是為了制定而制定。因為定了目標就表示上級做了工作,下達之后,下級怎么執行就不管了。違反了目標制定是為了執行的原則。
4、目標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沒有及時糾偏、反饋和調整。導致下級在執行過程中無法執行,而迫于上級的壓力,采取極端手段,扭曲了目標制定的初衷。
我們在平時的管理工作中,是不是也會犯這樣的錯誤呢?目標管理,不僅要會科學地制定目標,還要關注目標的執行及在執行過程中的監督和控制,這才是完整的目標管理。
何岸老師:中層管理培訓、中層領導力、中層執行力、有效溝通、團隊建設、心態與素質提升培訓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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