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實戰執行力導師孫軍正
1、制度不完善
依據執行力理論的思想,制度執行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制度本身,科學、合理、有效的制度設計是提升制度執行力的前提條件。不可否認,制度在現實工作中是由少數人制定并由多數人執行,但制度制定并不是單純少數人的事,在某些業務領域,由于信息不對稱,制定的制度難免會出現僵硬、滯后性,使制度的執行效果大打折扣。
2、制度認知的差異
基層央行各項制度的執行具有由上至下系統化的運作流程,執行主體既包括領導干部也包括職工,每個層次的干部具有不同的特點和各自對制度的認知。
其中,領導干部是提高制度執行力的關鍵和動力,如果領導干部缺乏控制意識,對制度重視程度不夠,不能自覺執行制度或者采取口頭號召等簡單方法抓制度落實,必然導致一些職工對制度、規章掌握不夠。
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以習慣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紀律,使規章制度形同虛設,從而導致制度在執行中缺乏效力,發生違規違章現象。
3、監督考核機制不健全
監督者可能會存在檢查不徹底,后續跟蹤檢查不到位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制度執行失去了持續的約束力,必然導致一些人在制度面前放松要求、投機取巧,使得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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