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通關(進口)策略
一、進口前先審查是否屬于“易制毒化學品”、“兩用物項”貨物,如是,或者含量達標就必須事先辦理進口許可證。(商務部網站)
二、到港前24小時內必須完成海事部門的進港申報,否則罰款沒商量。(如上海海事局)
三、做通關單,項目包括海關稅則書上監管條件是"A"或"A、B”的和貨物成份屬于安監局《危險化學品名錄》內產品。<安監總局網站上可查>
四、做通關單,涉及化學危險品的項目需要提供MSDS、中文標簽等文件
五、如果是一般貿易進口,則查驗率很高,風險有:品名、稅則號、數量、原產地等有誤
六、危險化學品從臺灣、韓國、日本、美國等國或地區進口,有很多貨物涉及反傾銷稅,請進口人事先了解或做準備。
七、危險品的運輸、警告標志(顏色)、應急電話、防護措施等按規定執行或設置。
(進口企業具經營危化品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