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職業經理和企業領導者非常注重抓兩件事:一件是狠抓看得見的事情;另一件就是狠抓看不見的事情。更有甚者,片面單純,只抓看不見的事情或者只抓看得見的事情。就不曾想想怎樣才能兩件事情兼顧抓。
什么是看得見的事情?比如:勞動紀律、違章違紀、工作效率、現場管理等等。甚至就連執行力、忠誠度、積極性之類的東西,也要歸類于“看得見”,沒黑沒白地抓,而且還要嚴抓嚴管。當然,管理中有些東西是可以“看得見”的,也是可以嚴抓嚴管的。但是,我們不能只抓表面化的管理,更多的管理是不能按照“看得見”的歸類來抓的。比如,執行力的問題,執行是現象,而“力”可就不是現象了。決定執行力的因素很多,諸如決策力、計劃力、動員力、督導力等等,這些都不是看得見的。再比如員工的忠誠度。很多企業強調它,卻得不到它。因為,這是一個你幾乎根本得不到的東西,既然得不到,可為什么還要狠狠地抓呢?這豈不是白日做夢?!再比如員工的積極性問題,這是非常復雜的問題,可是很多企業領導非要用簡單的方法去抓不可,甚至還把希望寄托于培訓一次就見效上。
什么是看不見的事情?比如員工的心態、行動背后的動機、質量意識、情緒壓力等等,總之,就是支配行動的心理活動。這些,雖然看不見,但是,做好這些工作比做好看得見的工作要更有意義、更重要。也許有人會說:既然看不見,那可怎么做。其實,只要我們的領導者和管理者懂得一點心理學就好解決了。即使你不懂心理學也沒關系,只要懂得人的本質需求就可以了。因為需求產生動機,動機支配行動。只要牢牢抓住員工的根本性的需求,就會使看得見的管理得到顯著提升。不然的話,只抓看得見的,忽視了看不見的,那您的管理就永遠處在浮萍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