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的本質在于幫助客戶作出明智的買
黃德華
1995年由于原單位不給黃德華銷售的機會,我就下海進入外資企業,從事醫藥銷售,其實從事的是醫藥代表工作,實際上是宣傳型銷售人員,主要為醫生提供藥品的臨床信心。在1995年-1996年期間,黃德華穿梭在醫院之間,宣傳藥品的臨床應用知識,根本沒有與醫生不平等的感覺,這源于在集貿市場中交換意識。黃德華總是在醫生猶豫不決的時候,推他們一把,讓他們作出明智的處方決定。給予他們很多藥品使用的信息與注意事項。但是后來的醫藥代表管理生涯中,有些醫藥代表總是說,醫藥代表與醫生處在不平等的位置,醫生是上帝。能理解他們的想法,但是不同意他們的觀點,黃德華始終認為銷售員與客戶是平等的,有了平等,才有交換。有人說,醫藥代表是醫生的用藥顧問,專業的銷售就是要做顧問式銷售,黃德華不贊同這種觀點,因為顧問就意味著不平等。黃德華認為,醫藥代表是醫生良伴(即醫生的好伙伴)。
黃德華認為銷售的本質就是主動把東西賣出去,賣給需要的人類伙伴,并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提供信息給他,幫助他作出明智的決定。銷售的本質有兩層意思,缺一不可。
第一層意思是幫助他人做得更好。如“我能幫你什么?”,即“what can I do for you?”;如銷售是在客戶拿不定主意或認為購買存在風險的時候,幫助客戶作出明智決定的活動,即為客戶提供購買的訴求點的globrand.com活動。銷售需要付出關心與大愛,認真聆聽,解決問題,為你的人類伙伴提供服務。銷售的本質就是給客戶一個消費理由,讓其產生消費。幫助客戶解決問題是銷售的最基本的行為底線和道德底線。銷售是幫助有需要的人們得到他們所需要東西的過程,其實說的就是第一層意思。(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