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體現“契約精神”?
文/交廣企業管理咨詢公司首席專家譚小芳
前言:
要掙錢,要發展,企業就要腳踏實地、 艱苦奮斗、努力創新,要講契約精神,要明明白白交易,不掙黑心錢,而不是靠小聰明,耍鬼點 子。只有大家都講誠信、講契約精神,我們這個社會才會減少許多矛盾,才會變得更加和諧。
契約是一個古老而常新的詞匯,而現代的法律經濟學認為,如果契約不能夠給人們帶來任何利益和利益保障,人們就不會簽訂契約。這是制定契約的最基本的條件。談到契約,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法律,國內權威的契約精神研究專家譚小芳老師(官網www.tanxiaofang.com)認為,契約和法律的區別在于:
第一:
法律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在有矛盾產生時,由第三方(國家機構)來強制執行。而契約是兩個個體之間簽訂的協議,履行與否完全按照當事人的意愿,其他因素無法控制。也就是說,他們之間的約束力有區別,法律的約束力更強一些,更有保障一些,而契約的約束力要弱些。
第二:
法律與契約更像是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法律調整的是人們的外部行為,契約不僅調整人們的外部行為,也調整人們的內心世界和動機。國家需要通過法律來規范和治理,企業同樣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契約來建設。
著名企管專家譚小芳老師(預定契約精神培訓,請聯系13938256450)認為,遵守契約,是商業活動中最基本的原則。契約既包括企業開辦時的投資協議,或者是股東之間的合資協議(shareholder’sagreement),也包括公司章程,還包括在公司運作過程中由利益相關方隨時約定和簽署的文件。契約是談出來的,不僅僅包括初始談判,還包括因為前面的約定不周,后續所進行的再談判。
譚小芳老師表示,契約的成立有六大要素和三大原則。六大要素包括:自愿、平等、認可、寬容和妥協、民主、法律;三大原則包括:責任原則、權利原則和義務原則。它們之間的基本關系如下圖所示:契約成立的六大要素和三大原則契約關系的核心就是締結契約的各方之間權利、義務、責任的平衡與互動。契約關系的確立就意味著契約主體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必須為自己的選擇承擔相應的責任。契約不僅強調自由意志,更強調契約主體的責任。
譚小芳老師認為——究其原因,現在的人們之所以感到自己不快樂,是因為一些人違背了契約精神,導致了我們的權益無法獲得契約的保障。《做人不能太老實》、《做人要有心機》、《做人要有手腕》……與契約精神的缺乏相對應著的是反契約精神的文化的泛濫,文化市場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厚黑學說和反映心機權謀的圖書和影視劇,這使得社會上權謀盛行,人人自危。
再比如,事前恐怕沒有人能夠想象,馬云,這個本世紀以來常操一口流利英文活躍于國際場合的中國企業風云人物,會偷天換日,把明明屬于中外合資企業阿里巴巴集團的核心資產“支付寶”,悄然轉入自己控制的私人企業名下。同時,華爾街一著名報人問我對這次中國企業在美國股市群體性誠信危機的看法。我問:為何短期內允許這么多不合格中國公司密集性上市?全是美國投行,經紀商和審計公司做的擔保和推薦。是啥讓美國投資人那么快就忘了安然事件,2001年網絡泡沫和當下的金融危機?中國企業問題顯而易見,華爾街又出了啥問題?貪!
著名企管培訓專家譚小芳老師指出:要發揮統一管理和與各個部門的協同合作,就得具備契約精神,在海外商業街進行管理時,都有一份詳細的有關接受統一營銷、進出貨品時間等細節的嚴格制度,簽約企業都必須嚴格遵守規定才能實現真正意義的管理。但不少本土商業企業都缺乏契約精神,他們不能接受自己要交納一筆費用為的是與競爭對手一起做宣傳,且或許絢爛燈光廣告在他們看來也完全是自己企業的事情,并不接受統一規劃,這就容易導致契約猶如一紙空文,那么商業街機構管理也就很難執行。因此,在大量引入大牌以及啟動國際交流的同時,扭轉品牌商思路或許是最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