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辦公室寫材料,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說,他是一家網站的推廣人員,該網站是國家互聯網中心辦的網站,很有權威性。希望我們公司能購買一個帳號,每年19800元。我想詳細打聽一下具體內容,他說:“請問你有決定權嗎?”言下之意,你沒有決定權,就不能告訴你。 我說:“我沒有決定權,但有向領導建議的權利,這些問題,都是先由我來初步考察,再向領導,匯報。” 他便向我做了介紹,說了好幾分鐘,我也沒有聽明白,便對他說,“電話里聽不明白,你能不能來一趟,詳細介紹一下?”他問我,坐公交車怎么走,我告訴他具體路線。 他問我:“你下午在公司嗎?”我說:“在”。他說:“我兩點左右去找你。” 我問他:“兩點左右幾點,1:05是兩點左右,2:50也是兩點左右,你說的是幾點幾分。” 后來,在我的引導下,約好2:00整。 他接著對我命令道:“我到時,你可必須要在。”我說:“放心吧。” 他接著對我命令道:“我到了你們公司,你要到門口接我。”我說:“你的要求有些過分。” 見面后,我向那個業務員認真地詢問了他向我推薦的業務,之后又告訴他,和我的打電話出現的錯誤。告訴他今后做業務的注意事項,業務員很感激。他的錯誤有以下幾點: 1、做業務打電話的目的就是為了約見。電話里談業務是很難談清楚的。 2、約時間要具體。要學會使用“二擇一法”。 3、兩次強行要求客戶。“必須在”和“到門口接他”,他的推銷是強勢推銷,而且對客戶強行要求,客戶沒有這樣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