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銀保監會的《信托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及針對融資性信托壓降規模等要求,倒逼著信托機構及其他前融機構調整融資思路,向著真股或類真股方向轉型。不再僅僅關注銷售的產品給投資人的利率、擔保等基本的要素,以及自身可以獲得多少銷售提成或費用,而是更加關注所投產品指向的項目本體,真正實現對投資人利益負責。
另外疫情下房地產開發商融資層面可謂是“各顯神通”,百強開發商特別是大型開發商本身有較高的市場認可度,無論是資本市場融資還是民間融資均具備優勢。另外開發商通過高周轉盡快實現資金回流,地產前融項目中縮短前融資金使用期限,甚至后端的開發貸都無需申請。分期繳清土地款而未取得土地證的開發商,尋求取得土地證前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