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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是一個中國人特別愛討論的地方。一說創新就是以色列多么多么的好。但是大家發現沒有?以色列本土并沒有大公司。
當然你可以說那是因為國家小,市場小,不可能有大公司出來,至少它的科技可以為別人所用。
誠然,國家小對于小公司的成長確實有致命傷害。
舉例來講,中國臺灣互聯網公司的用戶體驗在很多細節上都比大陸的互聯網公司做得好。但是做不大,因為沒那么大的用戶需求。
這個說起來有些委屈。但是細想你會發現,內地的企業恰恰從根本上解決了用戶需求。
阿里巴巴的勝出并不是頁面更優美,也不是交互設計做得更好,而是做了一套評價系統——用支付寶保證貨到以后再決定是否付款。這就形成了一套信用保障系統,讓每個商家可以積累信用,讓買家根據這個信用決定買誰的貨。從商業上講,這比設計好用戶界面要關鍵得多。
這樣的成就只有在大市場里錘煉,才能夠實現。此時,國家小就是先天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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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會爭辯說,這里討論的是創新,不是大公司,以色列的創新不是很厲害嗎?
但是另一個現象是,大量的以色列的創新是賣掉的。
以色列人為什么愛創新?
眾所周知,猶太人商業頭腦非常發達,很會賺錢。所以結論很簡單,因為創新能賺錢。以色列人為什么愛賣珠寶?因為賣珠寶比開餐館更賺錢,就是這么簡單。做創新企業要比做傳統企業更賺錢,這就是以色列人愛創新的潛臺詞。
一旦是為了賺錢,很多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所以像 Waze 這家通過收集每個人的交通情況來判斷路況的企業,因為谷歌的收購價高就賣掉了。但是美國有很多公司都沒有被收購,比如 Snapchat ,因為它們有自己的理想,價格再高也不賣。這就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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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們跟以色列這樣的逐利企業學什么呢?
學習中國能不能形成這樣一個機制,在技術產品化階段之后將其賣掉?也就是我們能不能形成一個科技產品轉換之后的交易市場?
坦白地講,我們現在沒有這樣的基礎。有大量的科技能夠被轉換,有很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這樣才能形成交易。
基礎科研水平不夠,轉化效率又不高,還經常被人山寨,顯然是不可能形成有效市場的。由此看來,目前中國想學以色列也沒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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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更深層的原因導致我們根本不該學以色列?
以打麻將為例,三缺一還容易成局,一缺三就很難了。創新是一個完整的生態:從開始的科技實力到產品轉化,到量產,再到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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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幾個環節里你會發現,像美國這樣開放創新文化比較成熟的大國,往往也是三缺一的局面:1. 先進的科技產品在高校里;2. 產品轉化機制有《拜杜法案》做保證,還有很多企業家積極地與科學家合作;3. 但是卻獨缺大規模生產制造的能力。
特別要強調的是,產品轉化的核心是企業家,不是科學家。
所以在美國,企業家不一定對科學技術了解得多么透徹,但是他們有豐富的商業經驗,往往年齡也很大了。這些人是創業者,但是不是我們所說的 90 后。企業家需要完成產品研發階段,尋找真正的市場潛在需求,實現大規模生產和大規模銷售。
科學家可以很年輕,他們是高校里的人才,可以在企業做首席科學家。實際上,中國不應該鼓勵高校教師創業,而是應該鼓勵他們兼職做首席科學家。
對于全球市場這個要素,美國、歐洲的渠道很通暢,日本和韓國也不錯。但是,它們最缺的就是大規模制造能力。
美國在 30 年前把大量制造業移出了自己的國家。但是現在他們發現,制造業還是必須的。此時,全球范圍內具有開放性制造能力的只有中國。
所以,美國高科技的“三缺一”局面缺的正是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