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稽查風險就是從事稅務稽查工作的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其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稅務行政處罰決定》以及《移送公安決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它不僅要求《決定》引用的法律依據準確、操作程序合法、處罰適當,而且要求對納稅人存在的違法行為必須查深查透,確保國家稅收不流失。如不能做到這一點,稅務稽查機關或者稅務稽查工作人員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和該移送不移送的刑事責任。要完全消除稽查風險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采取一些措施來加以防范,以降低風險程度,提高稽查質量。
首先,應從加強稽查機關內部建設入手。
建立完善法規庫、被稽查單位信息庫。稽查機關應適應經濟形勢發展,建立起專門的法規庫,經常更新,以保證可以給現場稽查人員充分而又權威的法律支援。另外,可將歷年的稽查情況匯總成動態數據庫,將被稽查單位分年度按基本情況、法規政策、稽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建立相應的資料數據庫,做到稽查信息資源共享。這樣在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的同時,也可以防范稽查風險。
加強稽查機關計算機運用能力。一是加強稽查軟件的應用和開發,做到能夠緊跟被稽查單位計算機系統更新的進度,不被脫離。二是與被稽查單位合作,要求其應用軟件在開發階段就應預留稽查接口。三是針對不同的系統,設計有針對性的稽查檢查程序,使得稽查人員能夠對計算機系統進行一般性檢查,使檢查風險降到最低。四是加強稽查機關的計算機硬件建設。
加強審理環節的把關。一是嚴格三審制度。即由案件接受人對稽查工作程序是否正確、所附證據資料是否完整等進行初審。主審人員再就案件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定性是否準確等進行進一步的把關。主審人員審理完畢并出具審理文書報送科(股)長簽字審批時,再由科(股長)復核,把好最后關口,確保案件處理得當。二是嚴格集體審理制度。審理科(股)長著重把政策法規關,分管局長著重把定性關,稽查局審理小組著重把處罰關,較(重)大案件報市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使稅案處罰的程序、結果更透明,保證稅務稽查質量。
健全稽查案例分析制度。稽查機關要將定期召開被查單位案例分析會并形成制度。一是對稅務稽查選案、實施、審理及執行四個環節在實施過程中進行把關,真正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數字準確、文書規范、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二是對稅收政策執行、自由裁量權的把握進行會商,提高準確性。三是經過長期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分類型的案例分析資料,從中總結出被查對象貫用的偷稅手法以及檢查各類型企業的基本方法,為今后的稽查工作提供參考和比照的案件處理范例。
其次,應從加強稽查過程的規范化加以落實。
加強查前調查、符合性測試等工作。要加強查前調查,在稽查進戶之前對被查單位的業務情況、財務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了解,這有助于稽查人員把握稽查方向;須對其內部控制有充分的了解,同時也必須結合被查單位的實際情況,考慮稽查的重點。對被查單位有關內控制度,要進行符合性測試,以判定內控是否有效,為下一步評估稽查風險提供必要的依據。
制定科學合理的稽查方案。在擬訂稽查方案時,需要嚴格按照稽查規范的要求,將有關要素寫入方案,并詳細列出稽查風險的控制點,為稽查工作的開展作出指導。另外要注意稽查范圍、延伸范圍的確定,使稽查人員在工作中能有的放矢。對重要性水平加以明確,
為稽查人員作出有關職業判斷提供參考。
稽查文書編制規范化。稽查過程當中涉及的文書較多,都應以規范化的要求來編制,避免隨意性,特別是取證材料及稽查工作底稿,更應該針對不同的行業,注意格式統一、用語的準確等。對于稽查過程的描述,也要有規范統一的標準。
稽查方法的規范化。稽查過程當中,應該注意采用規范的方法。證據風險來自證據的取舍及其證明力,如何防止疏漏重要證據和取得具有充分證明力的證據,是證據風險控制的關鍵。稽查證據要具有相關、重要、勝任、充分的特性,要求認真、謹慎、依法地取證,以科學的方法認真分析證據、鑒別證據。另外對每個稽查事項要從實際出發,選用適當的稽查依據,作出科學的判斷,從而對稽查發現的問題作出準確的定性。定性依據要特別注意依據適用的范圍、時效、內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稽查風險。
此外,應從提高隊伍綜合素質方向努力。
改變觀念,提高防范風險意識。稽查人員要從思想上、觀念上深入理解稽查風險,尋求積極有效的方法防范風險。
落實責任,明確稽查人員職責。稽查組各成員應各司其職,對具體項目,要真正把各自的責任落實到位。對盡心盡責、項目完成優秀的稽查人員,要予以表彰、獎勵;對于在稽查工作中玩忽職守、違反法規法律及造成稽查風險的,要追究稽查人員的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