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織為什么會存在?這一問題在組織理論家的著作中從未認真地討論過,似乎這是無須明言的。在古典經濟學文獻中,認為企業是將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聯系起來的一種組織,其目的在于創造財富。
企業就是人們組織起來為市場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單位,經濟利潤是把人們組織起來的驅動力。企業組織一直被當作一種有一定的行為特征,即謀求產出最大化的經濟單元。新古典經濟學僅僅把企業組織看作是一定技術條件下的生產函數,一直是從技術角度來看待企業組織的,人們普遍接受“勞動分工結果”之說。
厄舍教授把這一觀點表述為:“企業組織是勞動分工日益復雜的結果……經濟分工程度的增長需要一定的一體化力量,沒有一體化力量,分工將導致混亂;且正因為在分工經濟中存在著一體化力量,產業形式才富有意義。”[1]
新古典企業理論的主要缺陷在于其對信息完全的假設。以致于它不考慮企業內部的激勵問題,不涉及企業內部以及不能令人滿意解釋企業性質及其邊界(Hart,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