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組織績效KPI提取的過程中,最終都需要落實到責任人身上,也即是要有承接人來承接組織的績效指標,這其實也是一個落地的過程。很多企業往往在這方面做的不夠,所以在執行層面出現很多問題。在這個落地的過程中,要征詢什么原則呢。有三個大的原則需要考慮,其基礎是雙向溝通的過程,也即是考核人與組織績效指標的承接人之間需要互相溝通,有了這個過程,這些原則才會起作用。這三個原則分別是期望原則、參與原則、SMART原則。我們分別講解,其中SMART原則專門講解一個章節。
首先,期望原則。在為承接人提取KPI的時候,要和他溝通期望。這里的期望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要和對方講解清楚,做好了這些工作會有什么收獲,沒有做好又會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例如做到了要求的情況,就會有物質上和職位上的獎勵,而沒有做到的話,則既沒有獎金,且職位也會向下進行調整,甚至轉移的情況。二是,考核者在為組織承接人提取KPI時所設定的期望,還要和承接人溝通,并具體了解承接人的內在思想,也即是他愿不愿意為此投入精力和時間。如果他覺得你為他設置的期望太小,而設定的KPI又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時,也即是收獲和付出不匹配的時候,則在執行的時候,效果也會不好;另外,如果懲罰不足以讓其產生較大的代價,也會造成執行的效果不好。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期望原則。這個是需要在設置KPI的時候,要和承接人進行溝通的,否則執行的過程中,承接人就會總是想著這事,尤其是他不好詢問的時候,就會對執行的效果產生不好的影響。特別要注意的是,這種期望,不僅僅是組織對被承接人的單向期望,還包括承接人對組織的期望,也即是這里提及的期望原則,是相互的,也是雙向的。
其次,參與原則。社會心理學家有一個重要發現,就是當人們親身參與了某項決策的制定過程時,他們一般會傾向于堅持立場,并且在外部力量作用下也不會輕易改變立場。而這種堅持產生的可能性主要取決于兩種要素:一是他在形成這種態度時卷入的程度,即是否參與態度形成的過程;二是他是否為此進行了公開表態,即做出正式承諾。這也即是承諾與一致原則。也即是,當某個人參與了決策過程,并做出正式承諾后,他的心里上就會有個一致性的預期要求,因而也就會使得他的后繼行為會和這個承諾相一致,從而為好的結果帶來強的影響。這個原則給我們帶來的最大啟發就是,制定承接人的KPI時,千萬不要關起門來制定,并強制要求對方去執行,而是讓承接人參與整個過程,甚至在參與的過程中,鼓勵承接人做出討價還價的行為,而這些行為都是一種深度參與的方式。同時,做出正式的承諾,這對于整個績效管理的順利實施都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記得2010年在嘉峪關移動做績效管理輔導,他們在這個方面做的就非常到位。不僅僅是讓承接人廣泛參與到KPI的提取過程中,在簽約的時候,還特別舉辦了一個很重大的儀式。承接人一個一個走向主席臺,先是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還按下手印,緊接著又拿著合約向臺下的所有人表態,那個意思大致是:“絕不辜負上級領導對我的信任,我將努力帶領我的員工完成組織交付的各項任務”。看看,你做為公司的一名管理者,當著這么多人的面表態宣誓,接下來去執行的時候,真的是沒有任何理由不去努力的做好了。
第三,SMART原則。這是英語五個單詞的首寫字母的縮寫組合。我們下一篇單獨講解如何使用這一SMART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