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案:治標之策難治標也
李慶功,RN.
圖片的護士多漂亮。她阻攔患者打別人,而非自己挨打。
全國政協醫衛界別之89位委員聯名遞交“緊急提案”,建議修改《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把醫院列入公共場所;第二,在《治安處罰法》下面制定醫療機構治安管理條例......下面簡稱“條例”。
這能夠威懾“傘打護士”之類的暴力行為,前提是施暴者業已明確而深切地感受到條例威懾,否則依然制止不住。對于“游街醫師”之類的群體事件,條例也可以中止或終止;不過,這恐怕也不能滅之于萌芽狀態。對于極度憤怒患者在走廊上連砍三名護士這樣的情境性醫院暴力,條例難以奏效——除非迎面走來警察;對于將醫師姓名“寫在墻上”這樣的蓄意報復性醫院暴力,條例更難奏效——充其量,施暴者重新選擇或計劃施暴的時間、地點和對象。
每一個病區或走廊都站立著身穿制服的安保人員或警察,這確實起到威力較大的震懾作用。例如,北京協和醫院就是這樣。在不考慮人力成本額外支出的情況下,這樣做是對的。醫院有錢,請得起人就行——總要有人為此買單,這就是政策成本。另外,凜然屹立的安保警察可以產生捉摸不定的患者聯想,令“醫鬧”和“打罵醫生護士”浮現于心,進而,醫患關系的霧霾就會油然而生。
基本上,條例只是延長了醫患沖突循環的又一個環節罷了,同時,醫患沖突循環的滋生土壤依然肥沃,醫療體制、醫院結構、醫療流程和醫患互動會將依然如故。如今,醫改隨政起舞的歷史格局也沒有什么改變;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令人痛心的是,誰為患者和潛在患者說話或提案?
匆此!
下面是“致信醫師:請大聲呼吁醫療體制改革”片斷:
我支持醫師自衛,反對醫師報復!我支持患者維權,反對患者施暴!我希望醫護人員移走臺面上任何可能拿來當做武器的擺設;上班期間時刻小心尾隨者;醫患相遇始終保持大于一臂之距并時刻防備;怒內在,笑在外;醫患交談時,看著患者的眼睛或鼻子以示您正在傾聽和關注患者之關切......;夜班結伴而行,鎖閉車門回頭看看;不要把私人電話給患者,因為大家受雇于醫院......
下面是去年寫的“醫院警務與金屬探測”——
最近浙江等地的醫院暴力事件,再次激發若干人大代表“振臂高呼”增設安保或警務人員,以及安裝金屬探測設備。然而,在制造問題的思想水平上,不可能解決醫院暴力問題。
這些額外的醫院安保強化措施必將增加醫療服務成本。要么醫療支付增加,要么本地稅耗增加。因此,公眾政策建議者和制定者不可忽視醫院額外安保的成本效益分析。而且,這并非簡單的財務問題。林立穿梭的安保警務人員和冰冷堅硬的金屬探測設備,可以成為醫院失去公眾信任的生動證據,好比兩大驚嘆號刺入社會而難以拔除。
不僅治標不治本,而且進一步惡化醫患關系。只有可能加劇患者憤怒,而不可能消弭患者憤怒。憤怒的患者總會另尋它途,在司法不公的社會環境中不得不付諸特殊的自我方式解決他們主觀感知的不公平。可悲的是,醫院失去公眾信任幾乎覆水難收。
此時此刻,奉勸醫師和護士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護自己的家庭住址、子女姓名和就讀學校、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另外,如果有機會,我可以給你們詳細講解醫患溝通風險管理、醫院工作場所的個人安全、醫院環境安全管理及離開醫院的個人安全。
醫師,只能靠自己,做自己能做的。幻想,可能令人放松警覺。關于如何通過政改先導型醫改解決醫患關系的根本問題......此刻,我想說的是,這比抓貪官要難千百倍,已經超越一國之總理能夠解決問題的職責范圍。這是因為,醫改首先是一個“專業領域”,其次才是“政治魄力”和“政治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