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培訓場所的選擇工作,明確培訓場所的選擇標準和流程,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培訓場所的選擇。
第3條 職責
公司培訓部是培訓場所選擇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予以配合。
第4條 培訓場所選擇標準
外部培訓場所選擇標準如下表所示。
第5條 培訓場所的選擇程序
1.培訓部相關人員依據培訓的實際需求,選擇合適的培訓場所。
2.培訓場所經培訓部經理審核批準后,提交人力資源總監審批。
3.培訓費用超出培訓預算時,需經總經理審批。
第6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