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哈默爾和普拉哈拉德的核心競爭力(Core Competence)模型是一個著名的企業戰略模型,其戰略流程的出發點是企業的核心力量。
核心競爭力( Core Competence)的意義為,企業優于別人,且為別人無法取代的能力,這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從市場角度看,企業真正想要做,想要全力投入的事業領域,而且在某些情況下表現非常好的能力。這種能力也具備市場價值,能夠創造績效與利潤的能力。
傳統的自外而內(Outside-in)戰略(例如:波特五力分析模型),總是將市場、競爭對手、消費者置于戰略設計流程的出發點上。核心競爭力理論恰好與其相反,認為從長遠來看,企業的競爭優勢取決于企業能否以低成本、并以超過對手的速度構建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能夠造就料想不到的產品。競爭優勢的真正源泉是企業圍繞其競爭力整合、鞏固工藝技術和生產技能的能力,據此,小企業能夠快速調整適應變化了的商業環境。核心競爭力是具體的、固有的、整合的或應用型的知識、技能和態度的各種不同組合。
Hamel和Prahalad在他們的《企業核心競爭力》(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1990)一文中,駁斥了傳統的組合戰略。 根據他們的觀點,把戰略事業單元(SBU)放在首位,是一個明顯的時代錯誤。 Hamel和Prahalad認為,應該圍繞共享的競爭核心來構建企業。
SBU的設置必須要有助于強化發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企業的中心部門如財務不應該作為一個獨立層面,它要能夠為企業的戰略體系鏈接、競爭力構建增加價值。
1. 為企業提供通向廣闊的多樣化市場的潛在信道。
2. 使企業能夠從生產顧客所需產品中獲得巨大回報。
3. 競爭者難以復制。
核心競爭力的構建是通過一系列持續提高和強化來實現的,它應該成為企業的戰略核心。 從戰略層面來講,它的目標就是幫助企業在設計、發展某一獨特的產品功能上實現全球領導地位。
企業高管在SBU的幫助下,一旦識別出所有的核心競爭力,就必須要求企業的項目、人員都必須緊緊圍繞這些競爭核心。 企業的審計人員的職責就是要清楚圍繞企業競爭核心的人員配置、數量以及質量。 肩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人員應該被經常組織到一起,分享交流思想、經驗。
必須注意不能使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發展成為僵化的核心。 對于企業來說,學習培養一個競爭核心難,遺忘一個競爭核心同樣困難。 企業不遺馀力地構建了一項核心競爭力,有時候卻又可能忽略了新的市場環境和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則面臨著固步自封的危險。。。
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的競爭利器,缺乏核心競爭力的公司終將被市場所淘汰,有些公司早期擁有很好的核心競爭力,但當市場出現更新、更好、更便宜的產品時,舊的核心才能就不能再稱為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代表公司整體的創新能力,也反應公司對環境的適應力及公司的競爭力,核心競爭力的管理成為現代經營者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