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地認識和把握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特點,對于開展管理咨詢工作很重要。
相對于國有大中型企業而言,我國民營中小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相當多的民營中小企業正處于優化原有家族式管理模式,向現代企業制度和先進管理模式過渡的時期。
其優勢:
第一,產權激勵較明顯[pi。產權激勵指以產權作為激勵手段,促使經營者把所有者利益看作自己的利益,在規避經營風險的同時,努力為企業的資產增值。家族式企業產權結構的特點是產權高度集中在少數家族成員手中,對外界而言有著清晰的產權界定,具有產權單一、利益直接、經營靈活等特點,有著靈活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由于產權高度集中于少數幾個人,客觀上使所有者有明確的動機和有利的條件去確保企業是在為自身的最大利益而運作。
第二,組織結構相對簡單。當市場不完善,規則不健全,信息不充分時,因其組織結構較簡單,管理層級較少,成員間具有高度的信任感與合作力,故有較強的經營靈活性和一定的風險抵御能力。
其劣勢:
第一,現代企業制度缺乏。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隨著規模擴大,原有家族式管理制約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限制了企業的繼續前進。許多民營中小企業走過了“從井噴式到雪崩式”的過程。
第二,粗放型的增長方式。缺乏特色產品和固定的消費群體,低水平的外延擴張與重復建設。
第三,人才缺乏,員工流動性大。由于民營中小企業對于外來人才缺乏必要的保庫機制,因此對人才的吸引力方面不及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