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勞動部門單方面采信單位說法有異議,將向法院提起訴訟。”昨日,順德區慢性病防治中心醫生李華斌表示不滿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做出的仲裁判決,表示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該中心“拒不支付”的加班費。今年6月,他提出勞動仲裁,稱在過去12年間經常加班卻沒加班費,要求單位補發。8月25日,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
要求支付77萬余元被推翻
李華斌是順德區慢性病防治中心副主任醫生,1994年7月入職。據他稱,從2002年5月開始,該中心增設住院部,醫生們既要看門診,又要在住院部上班,工作時間和工作量大增。“從當年5月一直到次年2月,整個住院部就我一個醫生,幾乎全天值班,實在受不了,我堅決要求回到門診。”據他稱,從2008年2月開始,他又回到住院部,并同時在門診上班。
他在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的申請中訴稱,自己大量加班均被單位做“無償貢獻”處理,僅在節假日值班才支付少量加班費,這損害了自身權益,因此請求單位支付2002至2013年間被拖欠的加班費388749.5元,及逾期賠償金388749.5元。
這一訴求遭到該委員會判決推翻。《仲裁判決書》中稱,申請人僅提供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期間排班表;此外,國家相關法規中雖有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等,但綜合其醫療事業單位性質及實際情況,申請人每日正常工作時間6 .5小時,每周工作5 .5天或6天,每周均未超過40小時,并已及時安排補休和一定加班費,因此對其請求不予支持。
對加班時間認定不滿將起訴
對此判決,李華斌稱對其做出的加班時間認定不滿,將向法院提起訴訟,繼續要求補發加班費及補償。他向南都記者出示一份2013年8月結核病防治科的排班表,據該表顯示,當月他上班(含值班)總時間為229小時,“遠遠超過相關法規規定的167.4個小時。”他稱,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期間排班表他都有保留,單位也不敢予以否認,但區勞動仲裁部門卻采信單位單方面說法,對此證據不予理睬,因此將向法院提起訴訟。
昨日,區慢性病防治中心一名負責人回應稱,該中心是事業單位,采用的是綜合工時制,該員工簽的是聘用合同,其工資計算方式已考慮加班情況,只是沒有單獨列出,“我們醫院有自己行業特殊性,不可能像一般企業一樣,在規定時間上班就可以了。”他表示李醫生作為一個老醫生,工作上不錯,但可能在某些問題上有自己想法。
(轉自: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