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協調能力的人當不好領導者。協調,不僅要明確協調對象和協調方式,還要掌握一些相應的協調技巧。
1.對上請示溝通。平時要主動多向領導請示匯報工作,若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得罪了上級領導,靠“頂”和“躲”是不行的。理智的辦法,一是要主動溝通,錯了的要大膽承認,誤會了的要解釋清楚,以求得到領導的諒解。二是要請人調解,這個調解人與自己關系要好,與領導的關系更要非同一般。
2.對下溝通協調。當下屬在一些涉及到個人利益的問題上與單位或對領導有意見時,領導者應通過談心、交心等方式來消除彼此間的誤解。對能解決的問題一定要盡快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也要向人家說清原因,千萬不能以“打哈哈”的方式去對待人或糊弄人。
3.對外爭讓有度。領導者在與外面平級單位的協調中,其領導藝術就往往體現在爭讓之間。大事要爭,小事要讓。不能遇事必爭,也不能遇事皆讓,該爭不爭,就會喪失原則;該讓不讓,就會影響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