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不少領導者感嘆:現在的事情實在太多,怎樣忙也忙不過來。一個會當領導的人,不應該成為做事最多的人,而應該成為做事最精的人。
1.多做自己該做的事。當前,擺在領導者面前的事情,主要有三類:一是領導者想干、擅長干、必須要干的事,比如,用人、決策等。二是領導者想干、必須干、但不擅長干的事,比如,跑路子掙資金等。三是領導者不想干、不擅長干、也不一定要干的事,比如,一些小應酬、一些可去可不去的會議等。領導者對該自己管的事一定要管好,對不該自己管的事一定不要管,尤其是那些已經明確了是下屬分管的工作和只要按有關制度就可辦的事,一定不要亂插手、亂干預。
2.多做著眼明天的事。領導者應經常去反思昨天,干好今天,謀劃明天,多做一些有利于本地方或本單位可持續發展的事。比如,構劃一個明晰且富于自身特點的長、中、短期工作目標,打造一個團結戰斗且優勢互補的領導班子。
3.多做最為重要的事。比如,如何尋找到一條能適合本地經濟發展的新路子,如何調動下屬的工作積極性。領導者在做事時應先做最重要和最緊要的事,不能主次不分見事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