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報道以接近官方人士的說法,指證中國已經下令國有企業禁止與美國咨詢機構發生業務關系。我沒有看到這一文件的正式文本,也沒看到中國媒體的正式報道,但從我個人的判斷,我寧愿相信這一說法更像是傳言,如果果真有領導層的個別成員有這樣的想法,但作為一個針對主要由私營企業構成的咨詢界的禁止令的可能性似乎不那么大。
盡管我承認,對于來自美國的調查信息咨詢機構的情報屬性的懷疑由來已久,而且美國政府情報機構對于美國IT類企業信息收集上的配合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也會讓這樣的懷疑看起來不無依據,但是歷來中國大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對于美國咨詢機構的價值認可超過了對于情報泄露嫌疑的顧忌,也確實有不少美國咨詢機構在幫助中國國有企業規范化方面做出了不少的貢獻,在我實際的經驗與觀察視野里面,因為基于國際化的追求,一些國有企業對于國際咨詢公司的價值認可也許看起來過度了一些。但無論如何,到今天似乎還沒有系統的案例確證國際咨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機構與認證機構,作為專業服務機構存在著實際的泄密與信息轉移的現象。最近,因為中國領導人有站在決策科學化的角度,強調要加強發展智庫建設的指示,但這與中國要讓自己的企業包括國企只依賴本土咨詢服務機構也不是一回事。更加現實的情況是,中國本土咨詢機構中的佼佼者在方法論與工具體系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師承國際咨詢機構,只是在某些落地服務與體現本土需要方面有更加切實的模式。在知識服務的疆界里面,簡單劃線與限制可能恰恰會限制我們自己的知識服務能力的發展,并非明智的做法。
站在行政管理的角度上,或許有些考慮因素是民間視角不完全顧及的,站在咨詢服務機構的角度而論,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咨詢機構應該更加強調自己的專業操守,凸顯獨立的服務立場,關注中國客戶對于信息數據安全的敏感度。不少著名國際咨詢機構,雖有盛名,但在服務于有政府背景的機構與國有企業方面,美國咨詢公司作為一貫倡導純凈市場競爭的來源地的機構,經驗、能力、人才實際上也有限,因此在與本地同業機構共同構建職業社區,包括在開展業務工作注重真實性價比、注意競爭正當性與講究可持續的業務發展方面,大有提升的空間。
因此,在當下的傳言之中,如果能讓包括美國的研究咨詢類別的機構帶去某些提醒與警示,從而轉變為更為適切、穩妥、安全的服務的話,那也是一樁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