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了3歲左右,會變得自私自利,只顧自己不顧他人是這個年齡段的特點,我認為,只要引導得當,即使是3歲大的孩子也能夠做到“為別人著想”。我的教育方法有兩大原則,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所欲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道德教育的基礎。道德,說到底就是對他人的責任,對公共的責任。我們本身也是“他人”中的一員,也是“公共”中的一員。我們希望他人怎樣對待我們,自己就要怎樣對待他人。
我們希望公共社會、公共環境是怎樣的,自己就要為這樣的社會和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很容易讓孩子接受的道理。理解這種對他人、對公共的責任的最好辦法,是將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