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衛生部就《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征求意見。在衛生學評價指標上,征求意見稿將公廁臭味強度分為4個等級,要求獨立式公廁臭味強度小于等于2級,每平米蒼蠅數小于等于3只。(2月22日《京華時報》)
此《標準》21日起在網站上發表征求意見后,網民反應強烈。其中關于成蠅、臭味強度的衛生學限值,成為網民“嘲諷”的焦點。
質疑者認為,“蒼蠅限數”的標準根本無法具體落實,難道要讓市民、清潔人員來“數蒼蠅”?更有網民“嘲諷” 道:這是冬季標準吧,夏天另算。
由常識可知,蒼蠅是飛行動物,居無定所,哪里臟它就往哪里去,行蹤上很難追蹤。更何況蒼蠅不是人,不會聽人指揮,所以,在規定公廁內蒼蠅數量時,實屬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可是,就是這樣連三歲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識,卻被寫在城市公共設施管理標準中。這也暴露了一些立法部門光有理想,沒有理性,既無知識,又無常識的辦事態度。
“聞臭味”就更加難以理喻,到底什么是“微有臭味”,什么是“明顯臭味”呢?難道在公廁新國標之外還要制定一個臭味國家標準不成?難道說,為了讓公廁新國標落地生根還得催生一個新的職業――聞臭師不成?
是這一標準果真荒唐,果真“令人蛋疼”,果真沒有必要,還是訂了也白搭、實際操作起來難度極大?網民和媒體熱議一片,衛生部官員何以充耳不聞?是基于不能缺少細化指標和嚴格監督準則的考慮,還是先天耳聾、盲瞽,故意視公眾批評為找茬兒、挑刺?抑或懶政的數字思維、量化思維作怪?
那么多百姓關心待解決的醫療行業問題不下功夫,連公廁都普及不到位,在臭味和蒼蠅上大做文章,衛生部以為百姓都是過高品質生活的權貴嗎?建議衛生部先來數一數一個城市有幾個公廁,是否達到要求?
總而言之,這標準,那標準,不能認真貫徹執行的都是廢標準,這規定,那規定,不切合實際的都是瞎規定。什么事情都有個度,過度就屬于做秀。百姓反感,又勞民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