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照明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首先明亮,使顧客能看清商品。其次,如
果光線平均分配,沒有重點,沒有吸引力,顧客同樣不會產生購買欲望。由
此可見,應該合理設計照明,使之取得良好的效果和層次感,使陳列的商品
產生極大的魅力。
賣場的照明度一般要求達到700盧克斯(IX)。從視覺效果上說,照明
度愈高,東西愈看得清楚,但同時應注意塑造整個賣場的氣氛,不能將照明
度平均分配,應體現視覺效果的層次性,而不僅僅是表現商品的特性。
一般賣場出口、入口或主要通道的場所,更需要特別明亮;在營業場所
最里面的地方,其明亮度最少也要達到1000盧克斯(IX)以上。如果整個賣
場的照明層次感能很明確地顯現出來,那么,賣場內陳列的各類商品的特色
也能具體地表現出來,使商品富有新鮮感,吸引顧客從外到里走遍整個賣場,
并且始終保持較大的選購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