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堯:利益不對稱——企業做不大的本質原因
如果我告訴你:“在制造業,不少企業對資金的依賴占80%以上的比重,而顧問公司對資金的依賴卻不超過20%,因為顧問公司80%以上依賴的是人力資本。”你同意嗎?
以上問題我問過很多很多我的學員——企業中高層管理者,當然我會向他強調“80%和20%只是一種定性的描述”、“關鍵要表達的是二者的反差”,結論是:他們幾乎沒有人不同意。
于是,請見下表:
資本依賴
資金資本
人力資本
制造業
80%以上
20%以內
顧問公司
20%以內
80%以上
接下來我要向你推出的概念是:
“利益對稱”——對應上表,在制造業,80%以上的利潤分配給“資金資本”所有者,20%的利潤分配給經營者(人力資本擁有者);在顧問公司,反過來,20%以上的利潤分配給“資金資本”所有者,80%的利潤分配給經營者(人力資本擁有者)。
然后類推,與上表比例不對應的分配就是“利益不對稱”了!比如,在制造業把80%以上的利潤分配給經營者(人力資本擁有者),20%的利潤分配給“資金資本”所有者;而在顧問公司,把80%以上的利潤分配給“資金資本”所有者,20%的利潤分配給經營者(人力資本擁有者)——這應該就是“利益不對稱”了。
接下去的問題自然就是:各式各樣的企業,我們怎么確定其對“資金資本”和“人力資本”的依賴性分別是多少呢?
這個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是卻并不妨礙我們從中看到一些企業做不大的原因:
由于利益不對稱,其企業會發生“不斷裂變”、“不斷跳槽”,最后“企業做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