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找組織
經銷商問題研究者/潘文富
人是群聚動物,大家因為各種原因和關系形成一個個圈子,靠攏在一起,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既是如此,再者,人的價值也要在互相的比較中才能得以體現,這人比人,既能氣死人,也能爽死人,并且,大家聚集在一起,互相之間還可以形成一定的安全感,換句話說,人是需要組織的,是組織把大家聚攏在一起的。
但是,經銷商有組織嗎?
嚴格的來說,經銷商是沒有組織的,沒有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領導,尤其是私營經銷商,基本上屬于那種自生自滅的那種,賺了錢自己藏著,出了問題自己扛著,消費者有消費者協會,打工者有個勞動保障局,婦女同志還有個婦聯,經銷商有什么組織?
那么,經銷商需要組織嗎?
答案是肯定的,從人本性的角度來說,組織能給人帶來安全感,帶來依靠感,帶來溝通平臺,可以從中尋求自我價值的肯定。從生意的角度來說,大家組織在一起可以共同抵御風險,爭奪與社會其他組織機構的話語權,可以聯合起來向地方政府爭取更多的權益,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可以整合更多的信息和資源。
為什么經銷商拉不起來組織?
經銷商是純粹的商人,利字當先,時刻保持者競爭思維,當然了,這個競爭思維不是戰略型的,而是戰術型的,尤其是在本地市場,同行絕對是冤家,這即便是有機會大家聚集在一塊,因為各式各樣的利益問題,很容易發生矛盾和糾紛,再者,經銷商們已經無組織無紀律慣了,整合起來的難度很大,所以,這就造成了一方面經銷商希望有個組織,另一方面又適應不了自己在組織內的存在的矛盾狀況。再加上這成立組織,對組織者的各項能力要求很高,例如溝通能力,號召力,組織能力,策劃能力,異己與政府部門的對話能力等等,絕大部分經銷商尚不具備這個綜合能力,卻能人站出來做這個事。
為什么半官方化的組織一直成不了氣候?
有些地方也出現了一些半官方化的經銷商組織,一般都是當地的私營企業協會出面,給經銷商們組織起來的,為了體現經銷商組織的正式化,一般還會安排政府相關部門(例如工商管理部門)的領導兼任經銷商組織的領導,因為有了政府官員的參與,這個組織自然就是半官方化的了。
但是,這類半官方化的組織雖已存在,但一直也沒發揮什么作用,更沒達到經銷商們所期望的組織功能發揮,也就成不了氣候,一直這么半死不活的存在著,其實,這其中原因也不復雜,作為政府管理部門,往往只是把經銷商組織作為一個管理工具,重在管,而很少想到為經銷商們帶來什么利益,加之政府官員對經銷商的理解有限,溝通機會也少,即便是好心給經銷商安排一些有益的活動和機會,可是,這些活動和機會又往往和經銷商的真實需求并不貼切。再有,有些經銷商主動出頭組建的經銷商組織,其實質是為了自己撈取政治資本,設法給自己整頂紅帽子,有些時候,自然就得踩著眾經銷商的肩膀往上爬,這商人誰愿意做墊背的?誰甘心為了別人的利益而奉獻自己?
誰適合站出來建立經銷商組織?
廠家,廠家最適合站出來組建經銷商組織的,這是因為:
1. 廠家對經銷商的了解程度高,在策略制定,活動組織等方面能夠做到與經銷商的較好貼合度。
2. 廠家作為商業企業,具備一定的活動組織和策劃能力,完全可以滿足經銷商組織在此方面的需求。
3. 廠家所組建的經銷商組織是以當前在合作的經銷商為基礎,成立一個類似于經銷商俱樂部的機構,這樣,眾經銷商的經營行業和特性相近,有溝通和交流的興趣點,但所處地域又各不相同,又不會造成之間的競爭關系。
組建辦法:
1. 以廠家當前所屬的經銷商群體為基礎,成立經銷商俱樂部,由經銷商自愿報名參加,并不強求所有經銷商一定參加。這種經銷商俱樂部不是常規意義上的本地型經銷商組織,而是全國型的。
2. 該俱樂部的活動重點可定為經銷商的學習交流平臺,活動及交流內容不局限于本廠家的產品經營,而是擴展到經銷商的整體經營策略設計,內部人事和系統管理,新知識的學習,等等范疇,是完全意義上的經銷商活動。
3. 經銷商俱樂部的活動形式可由廠家來出面組織安排,例如專場培訓會,團體外出考察,發行技術交流內刊等等。
4. 該經銷商俱樂部的費用由參加經銷商AA制平攤,若是廠家掏錢,反而不好。
5. 初期的俱樂部成員由廠家的現有經銷商為主,后期可由經銷商自行推薦一些其他經銷商(或是自己的下線客戶)進入,在一定程度上拓展改俱樂部的涉及地域和行業,實現更 為廣泛的交流。
6. 若有可能,廠家可聯合其他廠家,實現經銷商俱樂部的合并,把這個組織做大。
當然了,廠家出面來組建這個經銷商俱樂部,雖然要出錢出力,但收益還是不錯的:
1. 增加了溝通,緊密了與經銷商之間的關系。
2. 促進經銷商之間的優秀技術交流。
3. 吸引其他尚未合作經銷商參與,也就是為自己儲備了后備經銷商。
4. 指導經銷商如何整合當地資源和其他經銷商的資源,提升經銷商的工作效率,從而提升銷售業績。
5. 在產品利益的基礎上,給經銷商增加了知識利益和互相交流的情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