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企業選擇VC的重要性
經濟高速發展,如朝陽般的中小企業像雨后春筍一樣“后浪推前浪”。人才、項目、管理、技術等均已具備,為何很多企業還是無法跨越上市的“瓶頸”?調查顯示,這縷東風就是資金。懷揣著大量資金的風險投資者(vc),帶來的既是機遇同時也是挑戰,企業面對國內外眾多風險投資的誘惑,該如何甄別真偽,保護自己呢?
朝陽企業具有以下特點:(1)有創新思維。朝陽企業大部分都摸著石頭過河,前無古人,卻需要后有來者。創新在朝陽企業里體現的淋漓盡致:新思路、新方法、新技能、新理念、新模式等等。做企業實屬一種創意行為,它可以借鑒,決不可模仿。也就是說,經營者對管理的方法,對業務組織、市場動態、員工心態、客戶關系,以及分工、量化、工資、價格、環境問題等諸方面的感悟,都是非常個性化的東西。經營者應有自己獨特的感覺和創造性的解決思路,思路決定出路。(2)需要塑造品牌。朝陽企業有發展性,有突發性。一旦你是這個領域的老大,那么業績增長就可以發生質變,比如爆發式增長,這完全是可以期待的。但業績的增長并不代表企業形象或者品牌的提升。(3)資金不足。資金不足會導致人才、技術等資源的缺乏。許多朝陽企業夭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資金這一瓶頸的限制。
朝陽企業的這些特點要求有一個好的VC為其注入資金,幫助企業將其創新思維轉變為現實生產力,并塑造品牌,使其成為行業的佼佼者。
VC的界定及作用
風險投資(VC)是指由職業金融家將風險資本投向新興的迅速成長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未上市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擔很大風險的基礎上為融資人提供長期股權資本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通過上市、并購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并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
很顯然,風險投資的社會經濟作用和意義是多方面的。
第一,對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壯大起著催化作用;
第二,為社會資本投向高新技術產業起著橋梁和導向作用;
第三,對中小企業的健全發展起著加油和護航作用;
第四,對技術市場和金融市場的形成和發育起著開路和完善作用。
第五,風險投資家為風險企業提供的不僅僅是資金,更重要的是專業特長和管理經驗。由于風險投資家一般對于所投資的領域,具備豐富的經驗和卓越的見識,許多風險投資家以前就是大型企業的高級主管,手中還握有各類人才網絡,這就保證了獲得投資的公司同時能夠在管理方面得到及時的指點和所需的人才資源,而這對一個企業的快速成長恰恰是至關重要的。
如何選擇VC
既然VC有這么重要的作用,朝陽企業當然要慎重的選擇。
(1)選擇時機。風險投資目前主要集中在IT和生物保健品行業,尤其是互聯網行業。
所投資的公司也是創建初期快速成長型的公司。因此,如果你的公司正處于快速成長時期,那么你該考慮選擇VC了。
(2)選擇風險投資人。風險投資人大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稱為風險資本家(adventure capitalists)。他們是向其它企業家投資的企業家,與其它風險投資人一樣,他們通過投資來獲得利潤。但不同的是風險資本家所投出的資本全部歸其自身所有,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資本。
第二類是風險投資公司(Venture Capital Firm)。風險投資公司的種類有很多種,但是大部分公司通過風險投資基金來進行投資(風險投資公司除通過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籌集風險資本外,同時也直接向投資人募集資本,公司本身也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投資人成為公司的有限合伙人,公司經理人員成為公司的一般合伙人),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制為組織形式。
第三類是產業附屬投資公司(Corporate Venture Investors/direct Investors)。這類投資公司往往是一些非金融性實業公司下屬的獨立的風險投資機構,他們代表母公司的利益進行投資。和專業基金一樣,這類投資人通常主要將資金投向一些特定的行業。
第四類叫天使投資人(Angels)。這類投資人通常投資于非常年輕的公司以幫助這些公司迅速啟動。在風險投資領域,“天使”這個詞指的是企業家的第一批投資人,這些投資人在公司產品和業務成型之前就把資金投入進來。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創業企業家的朋友、親戚或商業伙伴,由于他們對該企業家的能力和創意深信不疑,因而愿意在業務遠未開展進來之前就向該企業家投入大筆資金。
朝陽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特點量身定做,找適合自己的風險投資人。
(3)選擇投資方式。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30%左右股權,而不要求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4)選擇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
風險投資退出是指風險投資者和風險投資機構在投資結束時通過股權轉讓活動獲取投資回報的行為。風險投資退出方式雖然可以有四種: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IPO)、風險企業并購(M&A)、風險企業回購、風險企業清算。IPO和M&A兩種退出方式占到了風險投資退出總量的絕大多數。
風險企業家作為風險投資項目退出的一方重要當事人,對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方式的偏好是有其利益考慮的。一般來說,風險企業家對首次公開發行(IPO)是持普遍歡迎態度的,這是因為風險企業的收益可以分為貨幣性收益和非貨幣性收益,前者是指可以反映在企業會計帳戶上的收益,如企業利潤;后者是指與管理權相聯系的權益又稱為管理權權益,如風險企業管理者對獨立創業的渴望等等,而首次公開發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留風險企業家對風險企業的控制權,從而可以增加風險企業家的管理權權益。而對于M&A則可能視具體情況表現出消極的或者說積極的態度。因此風險企業家要根據其偏好選擇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