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神奇了,直接用經濟理論,肯定不行。那咋辦?該咋辦,就咋辦。譬如,實行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發展民營經濟,建立商業銀行,推行分稅制,國企進行抓大放下,加入世貿組織,等等,都是學習借鑒經濟理論,然后實事求是,兼顧各方利益,一步一個腳印,撕開一個口子又一個口子,逐漸瓦解計劃經濟的地盤,不斷拓展市場經濟的范圍,解放生產力,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在這里,我是說不直接用經濟理論,而是學習借鑒經濟理論。注意,學習借鑒,不是生搬硬套,而是靈活使用。
從表面上看,中國的改革開放并沒有直接用經濟理論,但是實質上是既審慎又大膽地學習借鑒了經濟理論,不再做違背經濟規律的愚蠢事。畢竟,改革開放前,中國政府做了不少違背經濟規律的愚蠢事,碰得頭破血流,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是有深刻教訓的。可以說,剛過去的三十五年,中國人是外示馬列內用西經,于變通中不斷激活或松綁中國經濟。之所以,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成就卓著,方方面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就是因為正視老百姓的需求,尊重先進文化,順應規律,尤其是正視底層老百姓的需求,尊重經濟理論,順應經濟規律。更進一步講,中國要深化改革開放,持續發展,獲得繁榮,不僅不能離開了這一條基本經驗的總結,還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推進和完善這一條基本經驗的總結。
以農村為例,改革開放前是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的農業合作社,土地和農民屬于集體,執行嚴格的政社合一。這個體制,大家合作起來共栽一顆搖錢樹,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缺乏激勵,效率低下,農民吃不飽穿不暖。改革開放初期,怎么辦?如果直接用經濟理論,就是政社徹底分開,土地產權私有。但是,這樣拐彎過急,容易翻車。畢竟,公有制(包括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根本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所以,就變通了一下,政社既分又不分(即行政權力收縮,社會權利下放),把產權分解(即所有權還是集體,經營權收益權歸農民),這就是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即各人栽各人的搖錢樹,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根據十幾年前我對魏杰老師《現代產權制度辨析》和劉偉老師《經濟改革與發展的產權制度解釋》的閱讀記憶,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和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還有,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和協調功能。客觀講,這里面不僅僅是學習借鑒經濟理論,還有對安徽小崗村包產到戶實踐的提煉。
那么,現在有人就問了,在您過去的文章中,為什么主張當下土地私有化?我回答道,沒錯,我確實主張當下土地私有化。因為,目前的情況已經與改革開放初期大為不同,尤其是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以后,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大大增強了。而且,創業的環境也已經是今非昔比,大為改善。同時,土地財政對農民利益的侵害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強拆強遷,此起彼伏,屢見不鮮,農民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欲哭無淚,痛苦不堪。有人撰文說,地方政府之所以有恃無恐,與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安排有很大關系。按現行法律法規,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通過國家征用轉為國有后才能進入土地交易市場,交易的主體是政府,而非農民個人。地方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同時又是土地經營者,通過對土地供應的壟斷地位,推高地價、房價,獲取高額土地出讓收益。在這場由地方政府主導、以廉價方式購買(補償)的土地國有化過程中,地方政府為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在征地時刻意壓低補償標準,突破耕地保護政策紅線,擅自更改土地利用規劃,侵害農民利益事件時常發生。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松林認為,土地明明是農民的,政府要征地,人家不給,就說人家是刁民,這怎么行?土地對農民來說就是命根子,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失去土地后的農民靠什么生活?
楊小凱先生指出,有人說,土地公有是中國的傳統。我覺得不是的。相反,中國傳統是土地私有。這個私有反倒是一個傳統。而且,民國以來,土地私有就已經制度化了,不像清朝,皇帝還可以沒收土地。中國在二十年代就有《土地法》。可以說,我是支持楊先生的觀點的。《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載,孟子曰,“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茍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己。乃陷于罪,然后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然后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孟子是對國君說這番話的,他的意思是說:沒有穩定的資產作為生活保證,卻又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質,恐怕只有賢達之人才能做到。一般的民眾,假如沒有穩定的資產收入,便會心神動搖。一旦心神動搖,便會放縱、驕奢、奸詐、欺騙,無所不為。等到這些人犯了罪,然后國家用刑罰懲罰他們,等于國家用羅網故意引導民眾而捕之。因此,賢明的君主為人民大眾創造穩定的產業,使他們上可以俸養父母,下可以養活妻子兒女。好年景終年豐衣足食,壞年景也能免于凍餒死亡。如果民眾連基本生活都不能保證,天天在死亡的邊緣掙扎,哪里會有功夫來奉行禮義呢?
上面,是我對中國的粗淺分析。下來,看看林毅夫先生是如何認識的吧。他說,回國后我發現,中國政府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推行的各項政策,基本上都違背了我在芝加哥大學博士課程中學到的一個運行良好的市場經濟應該有的基本原則。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西方經濟學界的主流是新自由主義,認為有效的經濟體系必須建立在私有產權的基礎上,由市場決定價格,配置資源,政府的作用則僅限于保護產權,推行法治、維護社會秩序。當時經濟學界的共識是,計劃經濟不如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應該執行根據新自由主義所形成的華盛頓共識,以休克療法的方式一步到位地推行私有化、市場化、自由化,消除經濟中政府各種不當干預所形成的扭曲。當時還有一個共識,那就是漸進的、雙軌制的轉型不僅會導致資源錯誤配置,而且,還會滋生腐敗、惡化收入分配,是比計劃經濟還要糟糕的制度。中國推行的卻是這種被學界認為是最糟的轉型方式。我是應該像眾多國內外經濟學家那樣,以現有的主流理論為依據,把轉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都歸罪于中國政府過度干預,未能徹底地推行私有化、市場化、自由化,一次性地消除所有的扭曲?還是應該放棄現有的主流理論,以開放的心態把中國政府當作是一個以實現穩定和發展為目標而面臨各種現實的約束條件的理性決策者,構建新的理論來分析中國的轉型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出現的問題?我選擇了后者。
他接著說,構建或學習理論是為了認識世界、改造世界。不容諱言的事實是,現代的主流理論基本上都是由生活在發達國家的學者根據他們所觀察到的發達國家的現象和經驗構建的。但是,我從1987年回國后的切身體驗以及對西方主流理論演進史的學習,讓我認識到發達國家其實并不存在一本“放諸四海而皆準,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真經。為什么呢?一個顯而易見的理由是,理論的適用性決定于前提條件的相似性,發展中國家由于條件和發達國家有差異,即使在發達國家適用的理論在發展中國家也不見得適用。更何況發達國家盛行的理論就像時尚一樣,不斷被新的理論所揚棄,也就是發達國家的理論即使在發達國家也不見得是適用。倘若發展中國家的政府、企業或個人根據發達國家盛行的理論來做決策,經常會有“淮南為橘、淮北為枳”的遺憾。這個認識讓我幡然醒悟,為何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的200多個發展中國家為了追趕發達國家也和中國一樣都做了許許多多艱苦卓絕的努力,但是尚無根據發達國家的主流理論制定政策而取得經濟發展成功的例子,少數幾個成功的發展中經濟體的政策在推行時從當時的主流理論來看則是錯誤的。
他再接著說,發展中國家的知識分子如果死抱著發達國家的主流理論容易看到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差距而變成一個批評家。發展中國家的知識精英若想要對本國現代化的建設有所裨益,需要自己去認識發展中國家出現的各種現象背后的因果邏輯,建立起新的理論、概念,產生新的思想,并據此提出不同于主流理論的政策建議。在《中國的奇跡》出版以后我繼續沿著這個方向努力,2001年芝加哥大學經濟系設立了我在芝大時的導師之一D. 蓋爾?約翰遜教授命名的年度講座,請我去做首講,我借此機會把過去十來年的研究做了一個總結,發表了題為“發展戰略、自生能力和經濟收斂”的演講,會后諾獎獲得者詹姆斯?赫克曼在接受芝加哥大學的校報《Chicago Maroon》采訪時稱根據我的研究“過去15年出現的新發展理論是無用的……,包括許多芝加哥大學的教授所做的研究是無用的”。他所說的新發展理論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非常盛行的“內生增長理論”,芝加哥大學的羅伯特?盧卡斯教授在1995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他在這個領域的開創性研究是他獲獎的原因之一。
總之,通過引述的這三段話,林先生該說的,都已經說明白了。至于大家怎么理解和對比,是我留給大家的作業。記得,微博好友俠客2720369917認為,國家的穩定與發展取決于溫和的改良派實力的壯大,取決于中產階級的成熟與擴張,取決于對不同集團不同階層利益的合理兼顧。極左或極右的主張都會給社會帶來災難與動蕩,都不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當你把別人逼到墻角時,自己也無法華麗轉身。對于這個判斷,我苗實是贊同的。畢竟,帕累托改進還依然是現實的抉擇。馬光遠指出,中國最擔心兩個,拒絕改革和改革急躁癥。慢慢來,一定要有耐心,中國社會如此復雜,利益博弈這么慘烈,利益集團如此沒有底線,民眾如此沒有辨別能力,知識分子如此喪失了操守,改革如同拱卒子,一步一步,只要方向是前方,慢一點并不可怕。再用100年,相信中國會變成我們的理想國。天干物燥,小心火燭啊。可以說,馬的這個見解是上面判斷的進一步解釋,只要漸進的道路持續下去,中國就會不斷改變,越來越接近我們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