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讓我們談談另一位體重顯著超出標準的女孩。我會對直指問題所在:"你體重超重,即使你一再節食,依舊逃不出肥胖的陰影。你曾告訴我,你通常可以節食一星期、兩星期甚至三星期之久,但過了這段時間,你又故態復萌,開始大吃大喝,因此你感到十分絕望,隨即更是吃個不停。
現在讓我提供你一項醫師處方,請繼續按照過去醫師替你設計的節食計劃行事。如果可能的話,必須確實遵守計劃二或三個星期之久。然后,在第三周結束的星期日即可以拼命大吃大喝,完全不必有所顧忌,因為這是醫師的指示。一整天的暴飲暴食不至于抵消你前三星期的減肥成果。你盡管享受食物的美味而不必心存內疚,因為醫師指示你星期日全天大吃大喝。不過,到了星期一時,你卻得回到原先的節食計劃中。如果可能的話,請再次連續節食三星期,接著又可以吃喝一整天而問心無愧。"
她最后一封信表示,這種連續三星期儲存饑餓感受,并非是最好的減肥方式。她渴望每天都權利感到饑餓,并且自由地享受食物-每天享用適量的食物。無論如何,盡情吃喝的日子顯然使她有能力連續節食三星期。
如果治療方式等于"開立癥藥方"類型。艾瑞克森指示個案去做的事完全是個案行之多年的事--節食三星期,接著再盡情吃喝。如此一來,原先的模式可以改變(即使是很微小的改變),個案卻有可能產生更進一步的改變。如我們再三見到的情形,這可說是艾瑞克森進行心理治療的基本方式之一-設法啟發一項微小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