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有一個觀點:政府和企業重視和支持是創新機制的前提和保障。
“國家強則質量必須強”——在國家把質量強國作為一項戰略的環境下,要強化創新,必須有長遠的規劃和框架。如果僅僅是為了獲利的話,自主技術或者自主創新完全沒有必要,逐利的話只需要引進外國技術和依靠廉價勞動力就能夠做到。因為自主創新其辛苦艱難程度遠高于轉手貿易和代工代銷。
對于企業來說要走自主創新、強化質量這條路最難的地方在于要遏制住眼前享短期欲望,把資金投向質量提升和自主技術開發。所以說質量強國、技術創新需要的有戰略眼光的實業家,而非唯眼前利益是圖的買辦商人和掮客。
那么政府在質量強國、自主創新中起到什么作用呢?一個高效務實的政府是有公共服務的職能的。個人資本有時不得不為眼前利益患得患失甚至妥協,而國家擁有公共財富,是人民希望寄托的載體,應深謀遠慮,為自主創新盡可能多的多的投入智慧和資金。
日本政府在促進技術創新、發展自主技術方面,投入了巨額資金,有很多成功的政策,但也有過翻船的時候。因此為了讓政府的質量與技術開發決策更合理、更有效,更是為了把寶貴的社會財富和資源分配給那些真正做實業,做創新的企業手中。那么政府的監督、引導、甄選就顯得日趨重要。
事實上在東部沿海地區很多政府在服務職能方面頗有建樹,除了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對那些矢志創新、不斷改善提升質量標準的企業給予支持和激勵。
上海市政府一貫重視質量標準的建設,不但在鼓勵創新方面加大支持和激勵力度。更是制定了詳細的申報條件和嚴謹的申請流程,以保證科研經費和激勵資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之凍斃于風雪”——對于那些不辭辛苦投入巨大資金和精力提升質量提升技術的企業和個人,地方政府應該給予支持和激勵。上海市的做法值得其他地區借鑒。
師父把他的團隊制定的《上海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第一時間發給我。我在這里把這個管理辦法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