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改革仍在推進中,不過有關房地產稅的具體推出時間仍然沒有清晰。
??5月25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采訪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經將房地產稅法列入了第一類的立法項目。但目前為止還沒有聽到有關房地產稅的其他進展。
??不過房地產稅的立法有望和此前備受爭議的《物權法》配合推出。
??賈康認為,房地產稅是直接稅制度建設中的關鍵,必須推進房地產稅的改革,建立直接稅制的房地產稅。
??在賈康看來,房地產稅立法已經進入一類立法,也就是在去年下半年明確提出進入立法規劃以后,它是排在“第一陣營”的。不過考慮到目前的樓市情況和“去庫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會給樓市帶來一定的影響。
??賈康提到,立法一旦通過之后,執行的時候是可以區分先后的,比如房地產稅首先可以考慮先在一線城市實施,這也符合供給側改革結構化區別對待的處理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圍繞溫州市一批土地使用權期限僅20年的老房子到期后是否應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引起了業內多方討論。
??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由于上述條款中未明確自動續期是否有償而引發了不同觀點。
??在賈康看來,《物權法》已經給出了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怎么辦的解決原則,規定到期應予以自動續期,不過這需要在今后有更細致的立法解釋性條款來明確所應該遵循的操作細節,這樣可以穩定社會預期。
??賈康表示,房地產稅的改革與立法將會和《物權法》的細化規則作為配合關系推出。
此前有學者提出,建議盡快啟動房地產稅立法,對于期限屆滿的房產建議征收房產稅,這就可以把續期續多久、如何繳費等問題統一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