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濤老師了解到:根據《“京東JD.COM”開放平臺賣家積分管理規則》中的相關規定,自然年度違規扣分在2017年的1月1日零時清零。詳情請看京濤老師以下解讀:
所有2016年產生的違規扣分將于2017年1月1日零時清零,含一般違規和嚴重違規。
違規節點處理照常執行:
1、正在執行的違規節點處理將繼續執行,直至節點處理結束且通過違規考試并完成結算,不受違規積分清零的影響。例: 商家在2016年12月20日嚴重違規積分累計50分,并于2016年12月25日申訴失敗導致節點處理生效,涉及店鋪限權14天,則店鋪限權恢復條件是完成違約金的繳納且14天限權期滿并且通過節點考試。
2、如違約單開具時間為2016年,違規扣分生效時間為2017年,則生效的扣分將計入2016年累計扣分并按規則清零。若2017年扣分生效導致2016年累計扣分達到節點處理的分值,則2017年仍會執行節點處理。
3、若2016年嚴重違規扣分已滿100分的,不予清零,維持店鋪清退關閉的狀態。
對于于2016年12月31日前產生的違規扣分,商家仍可按《買家積分管理規則》規定發起申訴,京東將繼續處理,如果您在違規計分清零完成后申訴成功,對應的處理將會撤銷,且對應的違規分數將從您2016年度的違規計分中扣除,并按照上述違規清零方案執行;如果申訴未成功,則違規扣分也算入2016年,并按照上述違規清零方案執行。
京濤老師提醒商家要時刻關注商家后臺消息提醒,并及時處理違約單!如果喜歡該文章請繼續關注京濤老師的公眾號,關注不要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