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廣告法將正式施行。據了解,新廣告法實施后,極限用語的處罰由原來的退一賠三變更為罰款二十萬元起!
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于極限用語。
據悉,極限用語包括但不僅限于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對于極限用語的店鋪,一經發現違規店鋪將給予扣分并進行罰款,處于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封店處理。而一旦遇顧客投訴極限用語,并維權成功,賠付金額將有商家全部承擔。所以,賣家們要重視起來,自查自糾,及時進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罰。
據了解,新《廣告法》與現行法相比,修改幅度較大,把原來部分比較籠統性的規定進行了細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強,并大幅提高處罰額度。這些新修訂的內容必將為監管部門凈化廣告市場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