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以更嚴格的考試考核 強力推動提高安全培訓質量
——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就《安全生產資格考試
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2013年9月24日,安全監管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印發了《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安監總培訓〔2013〕104號,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總局人事司負責同志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嚴格教考分離,促進安全監管部門由辦培訓
向管培訓、管考試、監督培訓轉變
問:近年來,總局一直在推進安全培訓與考試相分離的工作,該《辦法》出臺將重點解決什么問題?
答: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培訓工作。去年11月,國務院安委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培訓考試制度,完善國家與地方相結合的題庫應用機制,以及加強考試機構建設,規范發證管理,切實推動安全培訓質量的提高。
近年來,各地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考核力度不斷加大,有力促進了安全培訓工作的健康發展。北京、江蘇、四川等多個地區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啟動運行了考試管理系統,大力推行計算機考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教考分離不徹底,考試標準不統一,個別地區考試把關不嚴,嚴重影響了發揮考試對安全培訓質量的評價、導向作用。
今年上半年,總局為積極理順政府監管與市場調節關系,加快實現安全監管部門由辦培訓向管培訓、管考試、監督培訓轉變,大力推進教考分離,按照國務院精神全面取消了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審批。
同時,總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在深入調研、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學習借鑒有關部委職業資格、駕駛證考試等做法基礎上,研究起草了《辦法》(稿),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反復修改完善,經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以總局規范性文件印發施行。
問:目前,一些有主管部門的行業,也有安全資格考試機構和制度,請問這《辦法》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總局下發的這個《辦法》,主要適用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以及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資格(統稱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及證書管理工作。
全國統一資格考試標準及題庫,
總局統一規定資格證書式樣和編號
問:請您詳細介紹一下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及證書管理工作堅持的原則?
答:《辦法》結合實際,提出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及證書管理工作,要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統一證書、分級負責原則:
一是教考分離原則。《辦法》提出要分別確定考試機構和考試點,并明確各自的職責,并規定考試機構不得從事與所承擔考試任務有關的培訓活動。強調教考分離,實際上是對安全培訓工作責任的進一步明晰,更能夠推動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安全培訓機構質量保障責任的自覺落實。
二是統一標準原則。主要是對考務流程實施標準化管理,考試機構在考試計劃制定、報名工作組織、考試現場組織、考試存檔等各環節要采取統一的模式進行嚴格、規范的管理。同時,要求考試點要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建設,確保考試的順利實施。
三是統一題庫原則。提出安全生產資格考試應當使用全國統一考試題庫。統一題庫分為國家級題庫和省級題庫,均應按照統一命題工作規則建設。同時規定,考試試卷由計算機在考試題庫中隨機生成,對參加初次取證考試的,試卷中國家級題庫比例應當保持在80%以上;對參加復審或者延續復審考試的,國家級題庫應當保持在 50%以上。
四是統一證書原則。《辦法》在整合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對安全生產資格證書的制證、發證、補證等工作進行了重申和進一步規范。特別規定安全生產資格證書的式樣和編號由總局統一規定,主要是為了方便從業人員的流動就業。
五是分級負責原則。主要是針對各級考核發證部門的監管職責提出的。概括講,就是總局組織、指導、監督全國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工作;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指導、監督全國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工作;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工作。
問:《辦法》在嚴格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方面,出臺了哪些新的規定?
答:除了前邊提到的,《辦法》還從以下四個方面,對嚴格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作了新的規定。
在嚴格考試標準方面:一是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資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安全生產知識考試時間由目前的90分鐘增加到120分鐘;二是將各類考試合格分數線由60分提高至80分,體現高標準、嚴要求,以考促學。
在嚴格考試考務方面:一是考試機構要使用全國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網絡平臺進行考試組織管理,除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考試外,其他考試均要求實行計算機考試;二是特種作業人員需在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實際操作考試;三是考試期間,考試機構要安排監考人員進行現場監考,實際操作考試還應當安排考評人員現場評分;四是考試點要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并保存3年以上。
在嚴格證書管理方面:一是提出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是證書持有人從事相應工作的資格憑證,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轉讓;二是補發、換發安全生產資格證書的,其證書編號與原編號一致,并應當備注說明。三是證書信息要在全國證書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信息共享。
在嚴格考風考紀方面:一是明確指出了考生、監考和考評人員以及考試點的考試違紀行為;二是根據不同的違紀行為,分別明確了處理規定。
問:《辦法》規定的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12個月,應當如何理解?
答:考試成績是對考生現有安全知識和安全能力的證明之一。為了確保考核發證機關在頒發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時,對申請人安全知識和安全能力的審核評估能夠及時、客觀,《辦法》對考試合格成績設定了有效期。有效期為12個月,是指考生在考試成績合格后,要在12個月內向考核發證部門申請頒發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如果超過12個月,考試成績失效,將不能作為其申請辦理證書的依據,須重新參加考試。特別是對于參加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試的考生,要在12個月內取得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兩個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方可向考核發證部門申請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這也是學習借鑒機動車駕駛員考試的經驗做法。
加快考試網絡平臺和證書管理系統建設,
在先行試點基礎上,整體推進
問:推動《辦法》的落實是一項政策性、操作性很強的工作,而且建成全國統一的考試和證書管理管理體系尚需時日,能否介紹一下如何穩妥推進這項工作?
答:總局在《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強調,《辦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培訓工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安全監管監察系統轉變安全培訓監管方式,推動提高安全培訓質量的有力抓手,必須不折不扣抓好落實。
一是加快配套基礎建設。總局抓緊組織研發全國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網絡平臺和證書管理系統,開發5類63個國家級考試題庫,研究制定9類41個特種作業實操考試標準。各省級安全培訓考核發證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本地區考試業務流程,建設省級題庫;年底前要明確省級考試機構,完成考試點規劃布局,全面啟動并先期建成一批考試點。
二是試點先行、重點推進。10月下旬,人事司組織赴山西、江蘇和貴州進行了專題調研,年底前將在三個省進行試點;其他省(區、市)將在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兩個批次重點推進,力爭在2015年全面建成全國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和證書管理體系。近期計劃組織專題會議,進行整體部署推進。
三是督促指導各地做好過渡期相關工作。在全國統一的考試平臺正式運行前,各地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工作要結合實際,積極穩妥推進《辦法》新規定和新要求的落實,要保證考試工作不間斷、考試秩序不混亂。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監督,依法嚴肅處理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確保《辦法》落到實處、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