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速度高、噴濺,積聚靜電,鐵管插入爆炸
1 事故概況
10月5日,山東某化工廠一油罐發生爆炸,罐頂被炸飛,燒毀周圍建筑物門窗等。
該工廠的反應塔采用柴油燃燒方式預熱。
10月4日15時左右,從油罐車用泵向油罐卸了5.6t 0#柴油,16時開始點火升溫。一操作工次日零時接班,負責反應塔升溫。為使柴油保持穩定燃燒需要隨時觀測油罐內的液位。
當用鐵管從油罐支管插入測液位時,剛剛伸入約40cm時,發生爆炸。
2 事故原因
通過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排除了雷擊、縱火、飛火、吸煙、自燃、電氣線路火花等因素,認定為靜電火花所致。其理由是:
(1)有靜電產生和積累的條件
油罐直接放置在地面上,管外面刷有一層防銹漆,無靜電導除裝置;
據測算,其柴油回流速度為1.03m/s,表面上看產生靜電的可能性較小,但柴油已在塑料管內來回流動12h,特別是隨著頁面的下降,回流管口逐漸高出了液面,產生了飛濺,靜電產生和積累比較嚴重。
另據調查,該操作工上身穿羊毛衫、下穿化纖織物褲子,腳穿聚氨酯底牛皮鞋,加之當時天氣干燥,存在人體放電的條件。操作工開始用木棍測液位,后改用鐵管,當還未伸到液面就放生了爆炸。鐵管是從支管處深入,支管也是回流管,管口處靜電積累較多的區域。
(2)爆炸性混合氣體的形成
GB252-1994規定0#柴油的閃點不低于55℃,當時溫度較低(15 ℃),儲存是安全的。但柴油的輕組分含量也是較高的,在儲罐通大氣的環境中,低閃點的輕組分會大量蒸發出來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據測算,油罐卸入5.6t柴油時基本全滿。隨著油面下降空氣從開口的支管進入罐內,當液面下降到0.6m時,油罐上部空間約為2.5m3。柴油中的清組分與吸入的空氣混合形成的混合氣體達到柴油的爆炸極限(1.5%~6.5%)。
3 事故教訓
(1) 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生產區域內亂拉亂接臨時線;是用鐵管計量油品液位;實用易產生靜電的塑料管輸送可燃油品。
(2) 柴油罐的的設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油罐未設置阻火器、呼吸閥,直接通大氣;未設到靜電設施;該油罐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建造,與旁邊的乙類物品庫房間距僅為1m。
(3)職工違章操作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職工缺乏必要的油品知識,對柴油的火災危險性認識不足,違章操作直接導致了此次火災事故的發生。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自7月10日起實施的新修訂國家標準《輕柴油》(GB252-1994)中,10#、0#、-10#輕柴油的閃點由65℃修訂為55℃,輕柴油已定為乙類可燃液體,火災危險性增大,需要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