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幫助企業提取KPI的時候,就已經注意到,KPI提取和業務流程之間的連接性問題。而這次在幫助企業提取KPI的時候,這種現象就顯得尤為突出。只要是涉及到業務環節的部門,在提取部門的業務KPI的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與之相關聯的和業務流程有關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又分屬于其它的部門。這兒的問題是,如果不事前解決該問題,則該部門就沒法去實現已經提取的這個KPI。舉一個實例,能更加清楚的說明這個問題。
該客戶其中一部分訂單采取的是來料加工的方式(簡稱CMT),還有一部分訂單實行的是包工包料的方式(簡稱FOB)。兩種方式都需要去開發、決策和維護生產廠家,這幾個行為和動作歸屬在兩個不同的部門。大致的流程是:生產部開發生產廠家---設計部決定是否使用開發的生產廠家---生產部維護已經開發的生產廠家。也即是,開發和維護的責任在生產部,而決策權則在設計部。這樣就會產生一些矛盾,也即是,生產部開發了很多的生產廠家,但大多數情況下設計部都會覺得有問題,遲遲也不做出決策,都會被設計部否定;即使決定使用哪一家生產廠家,在使用過程中,設計部也會單獨聯系廠家,并要求他們按照更改后的版本進行生產。由于生產廠家也清楚最終決策權在設計部,所以就會直接聽取設計部的指令,按照設計部的要求去生產,而生產部卻并不知情。這就造成了生產部不清楚當期的生產情況和產量,也很難掌控產品的交付以及質量。
上述問題,就屬于典型的流程方面的問題。因而,在給生產部提取指標“生產廠家開發合格率”,“產品交付及時性”等,生產部負責人就提出了很多的困難。可見,如果不能解決上述問題,則考核生產部這個指標,就會失去其應有的意義。基于該問題,解決的思路是,廠家開發依然由生產部執行,但由設計部提供選擇的標準,并和生產部進行討論確定;一旦確定了生產廠家,則設計部不再單獨聯系生產廠家,所有銜接和交付,都由生產部進行,除非出現生產部不清楚細節的情況,則可以請設計部出面給予必要的協調。
再舉一個例子,員工招聘的問題。一般企業會給人力資源部設計招聘方面的指標“員工招聘完成率”和“招聘到位率”。這個指標也會涉及到流程的問題。人力資源部會說,我們辛辛苦苦找來的簡歷,用人部門基本上都說達不到要求;即使有合格的簡歷,約了候選人過來面試,用人部門總是不愿意面試,說是人員招聘本來就是人力資源部的事情;即使是招聘錄用了,偏偏候選人猶豫,不太想來,我們人力資源部的又沒法從專業的角度來說服這個候選人,而部門負責人又不愿意做這項工作。總之,這個意思就是,想要完成這個指標,那就要求用人部門也要給與必要的支持。所以,遇到企業招聘力度很大的情況,我就會將該指標轉換成流程指標,既給人力資源部設置招聘方面的指標,也會給用人部門設置該指標。例如,給用人部門設置如下的招聘方面的標準。
當然,由于該項工作并不是用人部門的主流工作,所以在權重方面可以少一點,例如5%即可。而人力資源部則承擔該項工作的主要責任,所以權重就會比較高,例如可以達到最高權重30%。
可見,我們在提取組織KPI的時候,要特別注意涉及到指標流程方面的問題,要防止出現顧此失彼的情況。否則,該類指標,責任人很難做到位,最終也就失去了管理該指標的作用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