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管理”的概念是管理專家彼得·德魯克(Peter Drucker)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實踐》 中最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德魯克認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而是相反,有了目標才能確定每個人的工作。所以“企業的使命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如果一個領域沒有目標,這個領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視。因此管理者應該通過目標對下級進行管理,當組織最高層管理者確定了組織目標后,必須對其進行有效分解,轉變成各個部門以及各個人的分目標,管理者根據分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級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目標管理提出以后,便在美國迅速流傳。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經濟由恢復轉向迅速發展的時期,企業急需采用新的方法調動員工積極性以提高競爭能力,目標管理的出現可謂應運而生,遂被廣泛應用,并很快為日本、西歐國家的企業所仿效,在世界管理界大行其道。
目標管理的具體形式各種各樣,但其基本內容是一樣的。所謂目標管理乃是一種程序或過程,它使組織中的上級和下級一起協商,根據組織的使命確定一定時期內組織的總目標,由此決定上、下級的責任和分目標,并把這些目標作為組織經營、評估和獎勵每個單位和個人貢獻的標準。
目標管理指導思想上是以Y理論為基礎的,即認為在目標明確的條件下,人們能夠對自己負責。具體方法上是泰勒科學管理的進一步發展。它與傳統管理方式相比有鮮明的特點,可概括為:
l、重視人的因素。
目標管理是一種參與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種把個人需求與組織目標結合起來的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上級與下級的關系是平等、尊重、依賴、支持,下級在承諾目標和被授權之后是自覺、自主和自治的。
2、建立目標鎖鏈與目標體系。
目標管理通過專門設計的過程,將組織的整體目標逐級分解,轉換為各單位、各員工的分目標。從組織目標到經營單位目標,再到部門目標,最后到個人目標。在目標分解過程中,權、責、利三者已經明確,而且相互對稱。這些目標方向一致,環環相扣,相互配合,形成協調統一的目標體系。只有每個人員完成了自己的分目標,整個企業的總目標才有完成的希望。
3、重視成果
目標管理以制定目標為起點,以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為終結。工作成果是評定目標完成程度的標準,也是人事考核和獎評的依據,成為評價管理工作績效的唯一標志。至于完成目標的具體過程、途徑和方法,上級并不過多干預。所以,在目標管理制度下,監督的成分很少,而控制目標實現的能力卻很強。
二、目標管理的基本程序
目標管理的具體做法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目標的設置;第二階段為實現目標過程的管理;第三階段為測定與評價所取得的成果。
1.目標的設置
這是目標管理最重要的階段,第一階段可以細分為四個步驟:
①高層管理預定目標,這是一個暫時的、可以改變的目標預案。即可以上級提出,再同下級討論;也可以由下級提出,上級批準。無論哪種方式,必須共同商量決定;其次,領導必須根據企業的使命和長遠戰略,估計客觀環境帶來的機會和挑戰,對本企業的優劣有清醒的認識。對組織應該和能夠完成的目標心中有數。
②重新審議組織結構和職責分工。目標管理要求每一個分目標都有確定的責任主體。因此預定目標之后,需要重新審查現有組織結構,根據新的目標分解要求進行調整,明確目標責任者和協調關系。
③確立下級的目標。首先下級明確組織的規劃和目標,然后商定下級的分目標。在討論中上級要尊重下級,平等待人,耐心傾聽下級意見,幫助下級發展一致性和支持性目標。分目標要具體量化,便于考核;分清輕重緩急,以免顧此失彼;既要有挑戰性,又要有實現可能。每個員工和部門的分目標要和其他的分目標協調一致,支持本單位和組織目標的實現。
④上級和下級就實現各項目標所需的條件以及實現目標后的獎懲事宜達成協議。分目標制定后,要授予下級相應的資源配置的權力,實現權責利的統一。由下級寫成書面協議,編制目標記錄卡片,整個組織匯總所有資料后,繪制出目標圖。
2.實現目標過程的管理
目標管理重視結果,強調自主,自治和自覺。并不等于領導可以放手不管,相反由于形成了目標體系,一環失誤,就會牽動全局。因此領導在目標實施過程中的管理是不可缺少的。首先進行定期檢查,利用雙方經常接觸的機會和信息反饋渠道自然地進行;其次要向下級通報進度,便于互相協調;再次要幫助下級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問題,當出現意外、不可測事件嚴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時,也可以通過一定的手續,修改原定的目標。
3.總結和評估
達到預定的期限后,下級首先進行自我評估,提交書面報告;然后上下級一起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決定獎懲;同時討論下一階段目標,開始新循環。如果目標沒有完成,應分析原因總結教訓,切忌相互指責,以保持相互信任的氣氛。
三、對目標管理體制的分析
目標管理在全世界產生很大影響,但實施中也出現許多問題。因此必須客觀分析其優劣勢,才能揚長避短,收到實效。
1.目標管理的優點
①目標管理對組織內易于度量和分解的目標會帶來良好的績效。對于那些在技術上具有可分性的工作,由于責任、任務明確目標管理常常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而對于技術不可分的團隊工作(TNE)則難以實施目標管理。
②目標管理有助于改進組織結構的職責分工。由于組織目標的成果和責任力圖劃歸一個職位或部門,容易發現授權不足與職責不清等缺陷。
③目標管理啟發了自覺,調動了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由于強調自我控制,自我調節,將個人利益和組織利益緊密聯系起來,因而提高了士氣。
④目標管理促進了意見交流和相互了解,改善了人際關系。
2.目標管理的缺點
在實際操作中,目標管理也存在許多明顯的缺點,主要表現在:
①目標難以制定。組織內的許多目標難以定量化、具體化;許多團隊工作在技術上不可解;組織環境的可變因素越來越多,變化越來越快,組織的內部活動日益復雜,使組織活動的不確性越來越大。這些都使得組織的許多活動制訂數量化目標是很困難的。
②目標管理的哲學假設不一定都存在。Y理論對于人類的動機作了過分樂觀的假設,實際中的是有“機會主義本性”的,尤其在監督不力的情況下。因此許多情況下,目標管理所要求的承諾、自覺、自治氣氛難以形成。
③目標商定可能增加管理成本。目標商定要上下溝通、統一思想是很費時間的;每個單位、個人都關注自身目標的完成,很可能忽略了相互協作和組織目標的實現,滋長本位主義、臨時觀點和急功近利傾向。
④有時獎懲不一定都能和目標成果相配合,也很難保證公正性,從而削弱了目標管理的效果。
鑒于上述分析,在實際中推行目標管理時,除了掌握具體的方法以外,還要特別注意把握工作的性質,分析其分解和量化的可能;提高員工的職業道德水平,培養合作精神,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注意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方法,使目標管理的推行建立在一定的思想基礎和科學管理基礎上;要逐步推行,長期堅持,不斷完善,從而使目標管理發揮預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