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實戰執行力導師孫軍正
規章制度是一種行為規范。制度作用的發揮依賴于制度能夠有效地貫徹執行。制度本身科學是執行的前提,要保證制度能夠被始終如一地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監督考核體系保障,從各個環節控制制度執行力。
制度執行力產生要有堅實的基礎,操作要有明確的規則,改變要有充要的條件。制度執行力具有基礎性、穩定性、規范性、科學性特征。比如說,一個單位部門,有了較強的制度執行力,才不會出現“樹倒猢猻散”的現象。
從管理學上,參照一些學者對執行力的分類,對制度執行力進行細分,主要可以分為制度設定力、標準設定力、時間規劃力、崗位明確力、過程控制力、結果評估了六個層次。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崗位和級次,相應的制度執行力的要求不一樣。
從某種意義上說,管理就是細節和執行力,細節體現質量,執行力體現效率。制度為什么不能得到很好地執行呢?有多種原因,執行力培訓對此歸納如下:
1、制度不合理:如不公平、不流暢、太復雜、太難、漏洞多等問題。
2、固有文化與新制度差異很大:如寬松的習慣和過于嚴格的新制度,引起大范圍抵觸等。
3、未培訓就執行后的反復:被執行者說不知道,收回執行或減輕執行都會對后期工作埋下陰影。
4、缺少監督執行人:沒人愿意做惡人,執行時一再遷就,制度逐漸弱化。
5、領導不執行:領導的例外原則和企業政治交易,抵消或抹殺制度。
合作代理:
由孫軍正老師主講的執行力系列課程,現誠尋各地合作與代理機構。聯系方式詳見孫軍正老師中華講師網博客中的“聯系方式”,將由孫老師專職助理對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