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有效規范公司培訓評標管理工作,提高培訓招標工作質量,根據國家和公司相關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2條 適用范圍
公司培訓評標管理各項工作均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3條 評標組織管理
1.培訓部負責培訓評標的組織管理、評標結果匯總等工作。
2.由培訓部經理、培訓相關部門負責人、公司主管領導組成評標小組,具體負責評估打分、處理中標爭議的申訴工作。
第2章 評標內容及標準
第4條 評標內容
培訓評標采用百分制法,滿分100分。具體的評標項目包括標書完整性、對培訓的理解、培訓資質、相關培訓經驗、培訓實施手段、培訓質量管理體系、培訓教案、主管人員資質、教學人員資質等。
第5條 評分標準
評標人員依據下表中的相關內容對投標者進行綜合分析并進行針對性提問,并給出評估分數。
第3章 評標要求
第6條 評標過程必須是保密的,評標人員應遵守評標紀律和有關規定,確保評標工作的公正性。
第7條 評標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可以放棄評標活動。
1.最低的投標報價大大超過市場上的平均價格。
2.全部投標與招標文件規定和要求不符。
3.只有個別投標者進行投標,缺乏競爭性。
第8條 由評標小組經過評價并確定最終中標者,培訓部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4章 附則
第9條 本辦法由培訓部負責解釋。
第10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