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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度尼西亞農業部頒布了《關于進出口新鮮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的農業部部長規定》,并將于2016年2月正式實施。
該規定對向印度尼西亞出口新鮮植物源性食品的國家設立了嚴格的準入門檻和復雜的準入程序,建立了進口申報、檢驗、監控措施和食品安全限量標準,共涉及蔬菜、水果、谷物、豆類、果仁、茶葉6大類共103種植物源性食品,涉及到農藥、重金屬、毒素、微生物等2161項限量要求,給出口印度尼西亞的相關企業帶來非常大的挑戰。
該規定明確要求:一是只有新鮮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獲得印度尼西亞官方認證或者設置一個(多個)經印度尼西亞官方注冊登記的食品安全檢測實驗室的國家才能獲得植物源性食品對其出口資格。
二是出口國若是已取得新鮮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認證,新鮮植物源性食品的輸出需經歷以下流程:首先通過印度尼西亞官網提交新鮮植物源性食品的說明(預先通報)以獲得唯一的條形碼,在貨物抵達入境口岸時交付新鮮植物源性食品的說明(預先通報);其次是進行有效性檢查,核查新鮮植物源性食品說明(預先通報)的條形碼與原產國代碼信息是否一致;再次是進行身份信息檢查,確保新鮮植物源性食品實物與包裝信息保持一致;最后是對關注的農藥化學和生物污染物的含量實施監控檢測。未獲得認證的國家,實驗室須注冊,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時,還需提供出口國產品的實驗室檢測報告。若有其中一項不符合要求,將被暫扣貨物、駁回入境要求或實行銷毀。
三是開展口岸監控計劃,對輸印度尼西亞新鮮植物源性食品實施隨時抽樣檢測。在實施監控時,農藥化學與生物污染物3次超過最大限量時,將暫停甚至撤銷新鮮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認證,產品將失去輸印度尼西亞資格;在食品安全檢測實驗室登記注冊有效期內,如果實驗室檢測結果證書出現3次簽發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情況,將撤銷注冊登記;被撤銷注冊登記的實驗室,其簽發的結果證書不能成為產品輸往印度尼西亞的進口條件。
印度尼西亞是順德茶葉和果仁的出口國之一,該新規的實施將有可能對順德茶葉、果仁進入該市場造成一定影響。在此,順德檢驗檢驗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要詳細了解規定的有關內容,提前做好產品出口應對工作;加強與印度尼西亞客戶溝通,及時了解出口最新政策及動向,對各種食品添加劑、農獸藥在印度尼西亞的允許使用范圍和限量保持高度關注,保證貨物順利通關,避免貨物滯港或退運;應加強自身的規范管理,及時建立可靠的原輔料供應渠道,從產品源頭控制有害物質限量,增強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加強與檢驗檢疫部門的聯系,高度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提高風險意識,積極應對國外通報,盡量避免由此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