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有責任管理團隊成員之間發生的沖突,五種沖突管理技巧沒有特定的順序,但是在具體操作是可以采用如下一些原則:
當出現負面的沖突時,如果有時間解決,首先應該由相關的團隊成員自己解決,項目經理不應第一時間介入。這并非項目經理漠視沖突存在,而是要求沖突各方自己面對并解決問題。
當沖突升級、沖突雙方不能自己解決問題時,項目經理盈利要及時介入,但應主要采取協助、配合手段,宜采取非正式、私下溝通方式處理。
如果項目經理介入依然不能解決沖突,可以考慮沖突雙方所在部門的職能經理介入,共同協商解決。這時應該采取開誠布公的態度面對問題,促進沖突的解決。
當上述手段都不能解決帶有破壞性的沖突時,項目經理可以使用正式程序,包括采取必要的懲戒等措施。
在項目經理處理沖突時,如果沖突對項目造成嚴重影響或帶來重大風險,則應該立即使用強迫手段,以迅速解決沖突、消除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