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發改委財金司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目前已出臺了4個專項債發行指引和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管理辦法。”6月29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功能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議上表示。
連維良表示,發改委財金司正在研究在更多領域出臺專項債券指引,包括支持土地儲備機構發債,專項用于土地儲備;研究支持發行“雙創”專項債券等。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先后下發多份文件,一步步放寬城投債發行。
“我們希望通過做大項目收益債的方式,保住企業債這個品種。”7月2日,發改委一位內部人士透露,為了促進項目收益債發行,發改委對項目收益債使用的發行標準,低于一般企業債。
“4個專項債只是開始,放寬城投債可以為項目提供融資。”北京福盛德經濟咨詢有限公司研究員馮建林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定位轉型
最近幾年,國家發改委核準的企業債券規模增長得很快。據發改委發布的數據顯示,去年企業債的發行規模達到了8461.98億元,目前存量接近4萬億。這其中,城投債占了很大的比重,存量超過了2萬億。
“到目前為止,企業債券還沒有出現違約事件。”連維良說,城投債的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基礎設施項目,主要依靠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和地方政府簽訂回購協議等方式作為償債保障,這種模式被廣泛認可。
發改委近日以“緊急文件”的方式補發一份通知稱,進一步放開企業債,允許借新還舊。“根據43號文件,發改委對企業債,尤其是城投債的定位轉型開展了深入研究。”7月3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回應記者說,發改委對于城投債的定位可以用“放寬、規范”四個字概括。
據悉,放寬發債包括取消城投債的發債指標限制,取消或減少城投債和政府經濟指標的掛鉤。前者即取消省會城市、地級市、縣級市每年發行2只、1只、1只企業債券,同時對于債項評級AA+以上,或主體評級AA并有擔保或項目收益確定、回報期較短的債券,取消指標限制;后者即發行城投債此前要求地方政府性債務率不超過100%,而今也取消了這個限制,并將從不超過上年度GDP8%的預警線提高到12%。
而在規范方面,對于不符合43號文件精神的,發改委規定:一是沒有收入的項目,一律通過申請地方政府債券解決資金問題,不再發企業債融資;二是對于企業與政府簽訂的建設-移交(BT)協議收入、政府指定紅線圖內土地的未來出讓收入返還的這種模式,不能無條件地作為發債償債保障措施。
“以上兩個方面,體現了城投債券改革的主要方向。”馮建林說,如此一來,最大的好處是能將企業信用和政府信用厘清邊界,加快城投債的去行政化。
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對記者表示,過去集中建設的基建項目陸續到期,但因43號文使城投剝離了地方政府信用,PPP短期難放量的背景下,在建工程暫時未產生現金流的項目有流動性缺口,在存量金融風險防范的要求下,需要新的融資渠道來替補。
對此,民生證券固定收益研究員李奇霖對《華夏時報》記者強調,城投債從地方政府債務剝離后,PPP等其他融資主體被給予厚望,成為基建融資的重要渠道。
重點發專項債
日前,發改委下發了《養老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4個指引,大幅放松了發債限制。
“專項債券的定義很寬,指引并沒有限制債券的品種,可以是一般企業債、項目收益債等。”發改委固定投資司相關負責人解釋。
“城投債進一步放寬,能滿足各地上項目缺資金的現實。”金永祥對記者說,城投債一旦成功轉身,通過項目收益債對接PPP,那么必將成為PPP融資的新渠道。
“項目收益債本質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債。”發改委在其官網刊文稱,出臺專項債是為加大企業債券融資對11大類重大投資工程包的支持力度。
上述發改委人士也證實,不少地方正在積極組織申報專項債券,只是專項債怎么挖掘項目、怎么組織、償債保障怎么設計等問題,各地還正在摸索。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對于收益比較低甚至暫時經營虧損的城市停車場項目,政府可以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但不能一概而論,核心仍在于保證償債。”連維良說。
“企業債券風險是可控的。”發改委財金司有關負責人稱,如果平臺公司承擔的項目收益較好,就可以不再考察其資產、經營狀況,即可發行項目收益債券。其中,PPP項目公司也可以非公開發行項目收益債券,以平臺公司作為差額補償人,提高債券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
“不論是市政債,還是專項債,債券市場正在成為穩增長領域內重點項目的重要資金來源。只要符合發債條件,就可以發,項目的盈利如何交由企業去把控。”香港著名財經評論員梁海明對本報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