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黑房子”,卻能在兩級政府部門的“堅決制止”中矗立起來,并當成“商品房”銷售,確實稱得上“牛”!那么,它究竟“牛”在哪里?從政府部門道出的“苦衷”中略知一二:一是“土開發商”不把法律、法規放在眼中;二是政府部門怕他“耍橫”。如該鎮鎮長說,“我們怕他有什么閃失,影響社會和諧”。明知違法,卻因害怕“耍橫”而無可奈何,暴露了當地政府部門執行力的軟弱。
沒有執行力,“堅決制止”就成了空話、笑話。認真審視我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問題,其實很多都是因執行力不強造成的。比如,有的“怕”字當頭,怕得罪人,怕丟選票,怕影響個人利益,該堅持的原則不堅持,該批評的問題不批評,該剎的歪風不敢剎,遇到矛盾繞道走,當和事佬,使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有的精神狀態不佳,工作標準不高,作風不實,特別是對一些法規制度不能始終如一地堅持,虎頭蛇尾,使有些問題的解決一拖再拖,最終成為“老大難”。區、鎮兩級政府部門雖然多次“堅決制止”,而實則是“抓而無獲”。一方面說明他們抓的本領不高、措施不力,另一方面反映他們并沒有“真抓”。而那種以“和諧”為由、以違法為代價的無原則妥協,不僅不利于問題解決,反而縱容了違法現象泛濫;不但沒有促進和諧,反而破壞了社會和諧,這是決不可取的。
事實告訴我們,“抓而不緊,等于不抓。”提高政府部門的執行力,不僅要有“想抓”的意識,還必須要有“能抓”的措施、“善抓”的本領和“真抓”的作風。特別是對一些棘手問題,必須要有鍥而不舍、常抓不懈的恒心和毅力;要有遵循客觀規律、依據法規抓工作的科學方法;要有不怕吃苦受累、勇于較真碰硬的精神;還要有不抓到底不回頭、不解決問題不撒手、不達目的誓不休的勇氣和魄力。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各項工作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