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標、資源、環境、行業的差異,各個組織可能會選擇不同的組織結構。因此這部分討論的側重點不是如何設計項目的具體結構,而是討論 “項目”組織結構相關的兩個問題:
一是從整體上看一個項目的內/外部有哪些主要的角色,各個角色的職責和關心的內容是什么;
二是在三種典型的公司組織類型中如何組織項目組,以及三種組成項目方式的主要特點。
對一個的項目來說,一般可能有以下六種重要角色:出資人、所有者、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內部資源、外部資源。 出資人不僅是項目所需資金的提供者,還是最高決策者,最常見的例子是企業內部的具有決策權的高層領導。出資人可以批準啟動一個項目,也可以根據情況終止一個項目。項目執行中出資人會關注項目是否受控,但最關心的是最終投資能否取得預期的收益或效果。
所有者負責實現出資人的社會或商業目標,確保兌現出資人的利益。所有者有兩個職責:第一是直接提出項目的要求,第二是擁有并使用項目成果。項目執行中所有者會擔負一定職責,密切關注項目的進展和項目結果。對于系統集成項目來說,最常見的所有者是使用系統的業務部門。
項目經理負責界定項目范圍、制定項目計劃,并直接控制項目過程,確保在規定的時間、質量和成本約束內完成預期目標。項目經理是責任的匯集點,需要對所有者和部門經理負責,同時需要管理項目組中來自公司的內部資源和來自客戶的外部資源。
部門經理負責調度公司內部的員工,為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同時監控項目的狀態,幫助解決項目中的問題;同時,部門經理應該與“所有者”保持必要的溝通,確保客戶的滿意度。
內部資源是指來自公司內部的專業人員,擁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眾多技能。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對項目經理負責,按要求完成任務;隨項目的進展項目成員還會發生變化。
外部資源是指來自客戶的專業人員,他們直接參與項目。一般包括負責確定需求的業務人員,也可能包括一些今后負責支持維護的技術人員。一般來說外部資源雖然按計劃和要求完成任務,但不必對項目經理負責。
例如在一個典型的銀行項目中,出資人可能是行長,而所有者是對經營負責的業務部門;項目經理由承約的公司委派,并對金融事業部總經理直接負責;項目的內部資源包括公司內的研發人員和行業專家,外部資源包括客戶方的負責需求的業務人員和后期維護的技術人員。
在上述6種角色中,項目經理與所有者之間最容易產生沖突,這是因為2者的利益導向是不同的。例如,項目經理可能傾向于減少工作范圍、需求盡量不要變化;而所有者可能傾向于項目組做盡可能多的工作,需求及時根據變化進行修改。這種利益趨向的差異有利的一面,那就是制約項目經理必須按TQC的要求工作,缺乏這種制約會使項目“做到哪、說到哪”;不利的一面是項目經理難免與所有者產生矛盾,如果處理不好矛盾激化則可能直接影響項目的成敗。在這種情況下,部門經理可以發揮巨大作用,緩解二者之間的矛盾,讓事情按有利的方向發展。項目經理也特別要注意,不要把“所有問題都自己扛”,別忘了還可以求助高層的部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