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 【字幕】2012年12月4日北京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
【同期】總書記
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解說詞】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我們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錚錚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敗的關鍵標尺。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改革均以此為目標,各項司法工作都為此而努力。
【解說詞】
總書記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起草情況向全會作說明時指出,當前,司法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
總書記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于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要消除這些導致各種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的深層次原因,就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在這次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出了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6個方面111項改革部署,而一年前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則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等3個方面,提出了18項司法體制改革任務。
改革的主攻方向就此明確: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切入點,發揮牽一發動全身的功效,帶動整個司法體制改革次第前行。
【解說詞】
權力干預司法,是長期影響司法公正的頑疾。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總書記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他說,一些黨政領導干部出于個人利益,打招呼、批條子、遞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預個案,甚至讓執法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的事。
對此,總書記強調,要著力解決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違規干預問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2016年2月1日,中央政法委公開通報7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典型案件。這是印發規定以來,第二次公開通報領導干部干預司法的案例。
【解說詞】
司法體制改革的總藍圖,是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繪就的。改革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一茬接著一茬干,一張藍圖干到底,宏偉的藍圖就一定能化為美好的現實,公平正義的陽光將不斷照進人民群眾的心田。